锚具招标公告

锚具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四局/中铁十四局一公司/广云项目部
发布时间:2024-11-29 16:03:34
投标截至时间:2024-12-05 09:00:00
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广云高速改扩建工程GYTJ2标项目经理部

锚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SSJWZC-GYTJ2-2024-0123

1.采购条件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现采购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云高速改扩建工程GYTJ2标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用锚具,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所需锚具采购进行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马安至河口段(以下简称“广云高速””或“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粤西地区,东接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横江至马安段(以下简称“广肇高速”),西接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河口至平台段(以下简称“广梧高速”)和广西南(宁)梧(州)、桂(林)梧(州)等高速公路。

本项目改扩建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GYTJ2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里程范围内的路基桥涵、绿化工程、交安施工,主要包含路基段K65+800~K77+000范围内路基施工,以及全线里程(K52+373~K89+677.762)范围内的路面工程。

土建工程范围为K65+800~K77+000,全长11.200km,采用整体式双向八车道断面(四改八),标准路基宽度42m,TJ2标段起点位于白诸镇布院村西北侧,起点桩号K65+800,顺接TJ1标段,下穿在建杨古公路、深南高铁,上跨县道X429,止于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石材城北侧,终点桩号为K77+000,顺接TJ3标段。

路面工程范围为K52+373~K89+677.762,全长37.305km。本项目肇庆与云浮的分界桩号为K71+909,其中肇庆市境长约19.536km,云浮市境长约17.769km。起点位于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广塘村马安互通内,路线向西途经高要区新桥镇、南岸街道、白诸镇,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止于云城区河口街道云浮东互通立交范围内,顺接既有广梧高速公路。

本标段工程造价12.39亿元,工期48个月。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共划分一个包件,锚具1180套,具体内容见附表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2履约信用:材料供应商、所选品牌(生产厂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3年未被广东省省厅、交通集团及项目业主通报批评;近一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3.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3.1.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1.5认证证书:生产企业应通过 IS*****系列体系质量认证(有效期内)。

3.1.6供货业绩及生产能力:生产企业要有近二年3条(含)以上广东省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有供应数量的业主证明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转账清单),以及具有良好的信誉,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2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公告时间

4.1本次采购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本次采购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n/)。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登陆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报价包件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2报价人获取采购文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人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6.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9:00。

6.3递交地点: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报价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云高速改扩建工程GYTJ2标项目经理部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云高速改扩建工程GYTJ2标项目经理部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云高速改扩建工程GYTJ2标项目经理部

地 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榃关西南270米

联系人: 吴本沈189*****787

邮 箱:**********@qq.com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附表1

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采购编号:ZTSSJWZC-GYTJ2-2024-013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MJ-01

带螺纹可调式低回缩锚具

(15-4孔)

详见技术规格书

1200.00

广东省云浮市工地指定地点


2

钢套管

φ76mm

详见技术规格书

m

819.00

1200个

3

钢管导向帽

φ60mm

详见技术规格书

kg

1293.00


4

架线环

90

详见技术规格书

5500.00


5

导向头

60

详见技术规格书

150.00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见招标公告。

2.采购资金来源

招标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产品合同费用。

3.采购范围和内容

3.1本次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物资描述表(附表2)。

3.2报价人必须对物资描述表载明的所有物资进行报价,不允许选择报价。

4.招标人信息

见招标公告。

5.合格的报价人

见招标公告。

6.合格的产品及服务

6.1报价人应提供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物资。

6.2报价人应提供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7.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文件8.询价文件的组成

8.1询价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二部分 评审办法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采购过程中,招标人对竞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修改等,均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询价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9.询价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

9.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如发现询价文件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澄清,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9.2报价人如果要求招标人对询价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在铁建云采平台提交澄清要求并上传签字盖章完整的澄清函扫描件。凡在2024年12月02日17:00时前书面提交的需澄清问题,招标人将给予书面解答,逾期不予受理。

9.3招标人对询价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2024年12月02日17:00时于铁建云采平台通知所有报价人。报价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不确认者视为已经收到通知。对于报价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报价人报价错误,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9.4 对询价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询价文件的修改

10.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询价文件,并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果修改询价文件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

10.2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不确认者亦视为已经收到该修改。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1.报价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11.1报价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11.2如招标人需成交人提供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版报价文件装订要整齐规范,必须胶装或线装,不得用活页装订,报价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12.报价文件的组成

12.1报价函(附录1)。

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录2)。

12.3报价人资格声明(附录3)。

12.4组织供应能力说明(附录4)。

12.5物资报价表(附表1)。

12.6物资描述表(附表2)。

12.7生产厂家授权书(如是代理)。

12.8生产厂家和代理商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

12.9生产厂家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有效扫描件)。

12.10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如是代理,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资料)。

12.11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技术鉴定合格证书。

12.12技术规格偏离表(附表3,如有偏差需提供)。

12.13商务条款偏离表(附表4,如有偏差需提供)。

12.14报价人及生产厂家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有效扫描件)。

12.15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并提供应急预案。

12.16供应业绩

生产企业近二年3条(含)以上广东省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有供应数量的业主证明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或财务转账清单)。

12.17报价人概况。

12.18产品技术规格书。

12.19报价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20报价人及生产厂家履约信用和生产能力证明资料。

12.21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13.报价保证金

14.产品报价

14.1报价人的报价必须为到站价格。

14.1.1各型号材料的到站合价=各型号材料的需求数量*对应型号材料的到站单价。

14.1.2到站价格已经包括报价人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和利润,包括但不限于出厂价、运杂费、卸车费(叉车费等)、税费、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

14.1.3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并完成物资报价表(附表1)、物资描述表(附表2)和单价成本分析表(附表5),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报价人应自行、自费对现场进行必要的考察。

14.2结算期结算期为上月的16日至当月的15日,招标人与成交人每个结算期结算一次。

招标人有权对结算期进行调整,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

14.3货款

14.3.1结算价格为固定价格。

14.3.2货款结算:结算货款=结算数量*结算单价。

15.报价有效期

15.1自询价文件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内保持有效。

15.2在上款规定的原报价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进行答复。如果报价人同意延长要求,则按本须知提供的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将相应地予以延长,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招标人和报价人在本次采购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顺延至新的报价有效期终止;如果报价人拒绝延长要求,则其报价失效。

16.报价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16.1报价人在提供电子版报价文件时需为签字盖章版的扫描件。

16.2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询价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16.3报价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7.利益冲突

1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17.2生产企业和本企业的代理商不得同时报价。

四、递交报价文件

18.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限和地点:所有报价文件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03日9:00前递交,其他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

18.2本次采购采用铁建云采平台线上开标的形式,各报价人需在标书递交时间截止前完成电子版报价文件上传。

18.3报价文件递交后,报价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须出具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通知书。

18.4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无论报价人是否被确定为成交人,报价人均无权索回报价文件及电子文档。

五、招标

19.招标

19.1招标人在“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

19.2招标人成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并组织谈判,确定中标候选人。

19.3报价完成后评委会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选择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候选人,审查不合格的报价人无资格参加首轮谈判。评委会将邀请供应商候选人就报价、付款方式、服务承诺等进行线上谈判。如评委会认为首轮谈判的结果不理想,可进行多轮谈判,相应供应商候选人应无条件配合。

19.4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澄清

在评审期间,招标人可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在铁建云采上进行。

21.招标采购结果确定的原则

21.1采购过程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评委会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审报告。评委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谈判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谈判的任何活动。

21.2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评审委员会按照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根据招标人甲方甲控乙购II类材料管理办法,报送排名前三的报价人至监理单位开展品牌准入工作,通过准入审批的前三名报价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未通过按照排名依次递推),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六、确定成交人

22.确定成交人

22.1招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中标选人为成交人。

22.2若排名第一的报价人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询价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重大问题,招标人可以按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成交人。

23.中标通知书

23.1招标人确定成交人后,将向成交人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3.2招标人保留在授予成交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报价或宣布作无效处理,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报价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予合同

24.授予合同的标准

招标人将根据评委会的推荐,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且经推荐的报价人。

25.调整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发生以上调整时,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

26.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由招标人在首期结算货款中扣除,首期结算货款不足的依次从后续结算货款中扣除。终期结算办理完成后,30日内无息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27.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成交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8.保密

28.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有关的其他情况。

28.2有关询价文件领取、报价文件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报价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29.限制报价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今后3年内不允许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任何物资采购活动:

⑴在报价或执行合同过程中不遵守约定,给招标人采购工作或工程施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报价人;

⑵提供虚假文件资料以企图影响评审结果的报价人;

⑶发现并被认定串通报价的报价人。

30.重新采购

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则重新采购:

⑴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少于三个;

⑵所有报价被评审委员会否决的;

⑶所有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⑷其他原因需要重新采购的。

发生重新采购时,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可能对报价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或额外费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总则

1.1为保证本次招标评审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本次采购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评审组织机构

2.1招标人负责组织本次采购评审工作。

2.2评审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审委员会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和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

2.3如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审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

3、工作程序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以下顺序开展评标工作:标书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形成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3.1标书评审

开标完成后,评委会按照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的顺序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

3.1.1形式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主要内容如下:

⑴报价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⑵报价是否唯一;

⑶报价文件投递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⑷报价文件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

⑸报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报价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询价文件规定;

⑹是否缴纳报价保证金。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未通过形式评审,报价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3.1.2资格评审

对通过了形式评审的报价人进行资格评审,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报价人提供所需证明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报价文件将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资格评审主要内容见招标公告“3.报价人资格要求”条款。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3.1.3商务评审

对通过了形式、资格评审的报价人进行商务评审,主要内容如下:

⑴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报价函(附录1);

⑵是否提供了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物资报价表和物资描述表;

⑶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满足交货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要求的报价;

⑷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2)、 报价人资格声明(附录3)文件;

⑸是否提供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近两年财务报表;

⑹是否对商务条款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⑺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靠,满足供货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

⑻组织供应能力是否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不能通过商务评审。

3.1.4技术评审

对通过了形式、资格、商务评审的报价人进行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如下:

⑴报价物资规格型号是否为采购所需物资;

⑵是否提供了与报价物资相对应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⑶报价人生产能力是否符合询价文件规定;

⑷报价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⑸是否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不能通过技术评审。

3.1.5各个评审环节结束后,评委会汇总评审情况,形成评审汇总表。

3.2推荐中标候选人、形成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3.2.1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人甲方甲控乙购II类材料管理办法,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全部评审的报价人,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报送排名前三的报价人至监理单位开展品牌准入工作,通过准入审批的前三名报价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未通过按照排名依次递推)。

3.2.2完成评审报告:评委会负责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及监督人共同签字确认。

3.2.3确定成交人: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将确定每个包件排序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相应包件的成交人,并发出成交通知书。

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询价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重大问题,招标人可以按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成交人。

3.2.4招标人保留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报价或宣布作无效处理,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报价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拒绝所有报价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委会可以拒绝的所有报价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

⑴报价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⑵有效报价人少于三个使得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⑶报价文件都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⑷经评委会认定所有报价人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5、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5.1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5.2评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⑴报价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的近亲属;

⑵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⑶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5.3开始宣布报价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报价人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5.4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报价人被拒绝。

5.5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广东省云浮市

锚具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云高速改扩建工程GYTJ2标项目经理部

卖方(乙方):(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根据询价文件(招标编号:****)、成交通知书、卖方的报价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包件号为 的土工材料采购和供应,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

本合同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合同条款;

(3)订货明细表;

(4)技术规格书;

(5)报价文件(含经采购评审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6)询价文件(含招标人对询价文件有关问题的澄清、补充、答疑、修改资料,以下简称:询价文件);

(7)卖方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明资料”;

(8)卖方加盖公章的争议解决方式备忘录;

(9)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

一、合同概况(标的物、数量及合同价款等)

见订货明细表。

1.1订货明细表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买方有权对订货数量做出调整,卖方应无条件接受,不得要求变更合同单价或向买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实际结算数量以买方签认的收料单据为依据。

1.2订货明细表所列不含税单价为经买方接受的、卖方承诺的最终报价,为固定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1.3本合同价款为到达买方指定地点的含税价款,除此之外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1.4本合同货币为人民币。

1.5工程项目名称:***项目。

二、联络

2.1卖方应设卖方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1**********,联系邮箱:***@**.com。卖方代表负责办理合同物资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货物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以及结算对账、发票开具与交接等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事宜以及与买方的联络,当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买方。

如在合同签订时卖方无法确定卖方代表,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当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及时以法人授权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买方。

2.2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予执行。

三、计划与交货

3.1买方提前**小时以上向卖方提出合同物资的供应计划,该计划应包括拟进场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要求到货期限等内容。

3.2卖方应合理安排供货,确保按照买方提出的供货计划交货。

3.3交货地点为买方**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地,具体地点由买方人员现场指定或在供货计划中指定。

3.4卖方交货时应携带送货清单(1式2份,加盖卖方公章并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等内容)。

3.5买方接货人:***,电话:1**********;其他人无权接货。

四、结算与付款

4.1结算

4.1.1合同物资运至交货地点后,买方进行数量验收并签认收货单据以作为结算依据的一部分,验收后并不免除卖方对合同物资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4.1.2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16日至18日为对账时间,卖方应持买方指定接货人签认的收料单据与买方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部对账并开具结算单。双方必须在对账时间内办理当个结算月的对账手续,不能拖延、遗漏,否则视为卖方放弃相应的结算权利,买方不再给予结算。

买方可决定调整对账时间,卖方应无条件接受。

4.2发票提供

4.2.1双方每次办理结算手续后,卖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供与当次结算金额等额、合法有效的、符合合同约定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签收收到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所有货款一票制结算,买方不接受材料费用与运输费用分别开具的发票。

4.2.2卖方需按买方要求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买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提供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提供发票种类错误;提供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4.2.3卖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4.2.3.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平整,不得折叠及出现污点。

4.2.3.2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4.2.3.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每发生一次应向买方支付金额为对应发票票面含税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2.3.4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卖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每发生一次应向买方支付金额为对应发票票面含税金额20%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2.3.5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买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4.2.3.6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4.2.3.7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4.2.3.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卖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4.3付款:

4.3.1付款方式:买方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其他供应链金融或实物资产等方式进行支付。当买方以上述方式付款时,卖方自行承担贴息费用及其他财务费用,不引起本合同价款的增加。

4.3.2付款期限:

双方对账完毕,卖方提供买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后,买方在45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70%,在90日内支付20%货款,剩余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返还。

4.3.3合同实际履行中,买方不对卖方办理任何针对第三方的委托付款手续。如卖方因改制或重组致名称变更,必须提供其登记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及相关的账户变更信息给买方,以便据此办理付款,如只是账户发生变动,也需提供书面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4.4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应按照纳税义务承担与本合同相关的税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合同涉及到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以上原则确定;当双方依据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的适用税率时,合同物资的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

五、侵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索赔。若买方受到此类索赔,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且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每发生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金额为合同总含税价款5%的违约金。

六、包装、运输、装卸

6.1卖方应对合同物资进行适当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防变质等需要,确保合同物资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

6.2包装物由卖方免费供应,不进行回收。

6.3合同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和环保法规要求,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方便买方的现场验收、装卸、倒运、保管和使用。

6.4由于物资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物资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应负责更换或赔偿。

6.5卖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合同交货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方式。

6.6包装费用、装车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6.7除非因买方要货数量的原因造成,单品种物资每个包装单元内的数量应保持一致。

七、质量要求

7.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标准号:(***);同时满足约定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具体要求参照询价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如有)。

7.2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指南、储存运输注意事项等文件资料。

7.3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完成本工程项目第一次外检检验并承担相应检验费用。

7.4到货时货物的剩余有效期不得低于总有效期限的四分之三。

八、验收与质量保证

8.1数量验收

买方在交货地点采取点数、测量等方式对每批次的交货数量进行验收。

8.2质量验收

8.2.1买方可采取以下的某种方式或全部方式进行质量验收:

⑴买方采取目测检查、测量的方法,依据合同相关约定对货物的外观、尺寸和包装质量进行检查。

⑵买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抽样检测。

⑶买方对货物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技术证件进行检查核对。

8.2.2如质量存在争议,双方可共同提取样品并封存,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并以其检验结果为准。确与本合同第七条不符的,检验费用和相关的退货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8.3买方在验收中,发现卖方供货与合同不符时,可先妥善保管,并在7天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包括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方式);若在付款期内,买方有权拒付此部分的货款。卖方在接到买方的异议后,应在2天内处理,否则视为违约或认可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4买方进行数量验收、外观和包装质量检查、技术证件检查后,据实签发收料单,作为每个结算周期对账的依据,但不作为买方认可货物质量的依据。如货物经检测不合格,相应收料单据作废。

8.5买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且当卖方供货不合格时,买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合同而另寻供货商且无需通知卖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

8.6质量保证

8.6.1卖方保证供货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资料,否则买方有权退货并单方解除合同,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8.6.2卖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不因质量保证期的结束而终止承担责任。若在所供产品应有的寿命周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等事故的,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6.3合同物资的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自合同物资办理结算之日(如办理结算之日尚未检测合格,需延至检测合格之日)起计。

8.6.4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因卖方原因导致的任何质量缺陷负责并承担免费退货、换货等义务。

8.7买方及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管单位可能会对卖方的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厂内监督检查,卖方应予以无条件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

8.8买方可能会实施驻厂监造,监造人员根据本合同对物资制造的质量保障体系、原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质量、产品工艺方案与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关键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设备仪器、包装技术方法与贮存场所、检查与分析质量记录等实施检查监督,卖方须给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监造工作条件。但买方实施监造不能免除或减轻卖方应承担的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九、售后和技术服务

9.1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的技术服务,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物资的储存运输注意事项、使用方法、安全防护措施等。

9.2当买方认为有需要时,卖方应现场指导买方的施工作业。

9.3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不及时、不准确,导致买方在使用合同物资的过程中出现材料非正常损耗或浪费、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保事故等,卖方应予赔偿。

十、违约索赔与赔偿

10.1误期索赔

10.l.1除非买方书面同意,若卖方未能按期交货的,应当向买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每延迟一天,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金额3%的违约金。若卖方延迟交货超过3天时,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10.1.2如果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限定的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或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买方与其他供应商完成本合同的采购项目,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未解除合同、但为了减少损失而与其他供应商完成全部或部分本合同的采购项目,不视为买方违约,且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0.2质量索赔

卖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否则买方可提出索赔,卖方同意买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0.2.1买方退货,卖方应将买方已付的该批货物所有款项退还买方,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每发生一次并向买方支付金额为合同总含税价款5%的违约金。

10.2.2根据合同物资的瑕疵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因此遭受损失,降低结算价格。

10.2.3卖方负责换货,以使货物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卖方承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0.3卖方收到索赔通知后3天内,未给买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卖方接受。卖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5天内,或征得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解决索赔事宜的,买方可从未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10.4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卖方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买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卖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0.5卖方提交了履约担保、且发生了询价文件规定的情形时,买方可以扣留或不予返还履约担保。买方扣留或不予返还履约担保,不能减轻或免除卖方对其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10.6卖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对买方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应向买方赔偿。

10.7如因买方欠款导致双方发生法律诉讼或仲裁,诉讼或仲裁结果为买方承担违约金时,违约金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已付款项不作为利息计算基数,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货款总额的2%。

十一、安全与环保

11.1卖方在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风险全部自行承担或自行解决,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2卖方车辆及货物进入买方现场后,因卖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卖方承担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应保障买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费用开支。

11.3卖方进入买方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且保持清洁卫生,服从买方现场人员的统一指挥,凡因卖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或其他非买方原因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卖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保障买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费用开支。

十二、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包括买方承建工程的重大变更。

12.2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12.3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证明资料送达对方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处理。

十三、合同变更与修改

13.1因买方的原因变更合同物资的,买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

13.2合同变更不能免除或减轻卖方对其已提供物资应承担的责任。

13.3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买卖双方签署书面正式文件(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任何一方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单据、发货单据、书面或口头通知、邮件等)改变或对抗本合同的条款,或即便发生改变或对抗也将被视为无效。

十四、争议的解决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和解、调解,如果项目层级协商不成,优先由甲方总部相关部门调解。如果和解、调解不成,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内部投诉甲方受理联系方式:0633-*******、0633-*******

十五、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5.1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但询价文件规定卖方需提交履约担保时,合同应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卖方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买卖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15.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买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卖方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15.3.1产品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15.3.2供货不及时造成买方停工的;

15.3.3业主或监理对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并有书面指令的;

15.3.4由于卖方原因,给买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15.4在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双方可友好协商终止合同。

十六、其它

16.1如招标人在中铁十四局集团土工材料框架采购入选结果范围内组织了本次土工材料采购,并确定卖方为成交人,则中铁十四局集团土工材料框架询价文件及其补遗澄清资料(简称:框架询价文件)、卖方对框架询价文件的所有响应文件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6.2除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禁止转让。

16.3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一式2份,买方执2份


附录1:报价函

报价函

致: ( )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TSSJWZC-GYTJ2-2024-0123),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中对我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报价,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报价文件,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产品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做出如下报价:

包件到站合价: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

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产品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报价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报价文件在报价人须知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起 60 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为成交人。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我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招标人的书面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录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TSSJWZC-GYTJ2-2024-0123)的竞价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生效。

(后附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职务: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3:报价人资格声明

报价人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他情况:

(1)报价人名称:

(2)地址:

(3)邮编:      电话

(4)成立或注册日期:     注册资本:

(5)上级主管部门或主要股东:

(6)公司性质:

(7)法定代表人:

(8)职员人数:

(9)2023年底资产负债情况(人民币万元)

①资产总计: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②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③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2.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国 内

出 口

总 额













3.近三年此报价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等: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数量

联系电话/联系人
















4.近三年此报价产品的营业额:(分物资种类填写)

年 份

国 内

出 口

总 额













5.报价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

6.报价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招标人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4: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一、运营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人力资源保障、运输调度及相关管理措施等)

二、财务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资金保障,包括资金来源、规模、方式等)

三、应急保障能力

(当生产、运输、市场等发生影响供应的情况时所能采取的应急措施)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物资报价表

物资报价表

报价人名称: 报价编号:ZTSSJWZC-GYTJ2-2024-013 包件号:MJ-01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不含税到站单价

增值税税率

含税到站总价

备注

④=①*②*(1+③)

1

带螺纹可调式低回缩锚具

(15-4孔)

1200.00





2

钢套管

φ76mm

m

819.00




1200个

3

钢管导向帽

φ60mm

kg

1293.00





4

架线环

90

5500.00





5

导向头

60

150.00





合计






单价说明: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物资描述表

物资描述表

报价人名称: 报价编号:ZTSSJWZC-GYTJ2-2024-0123 包件号:MJ-01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及条件

交货期

1

带螺纹可调式低回缩锚具

(15-4孔)

详见技术规格书

1200.00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中铁十四局施工范围内

秦绪瑜

满足要求,质量合格

接项目通知后

2

钢套管

φ76mm

详见技术规格书

m

819.00

3

钢管导向帽

φ60mm

详见技术规格书

kg

1293.00

4

架线环

90

详见技术规格书

5500.00

5

导向头

60

详见技术规格书

150.00

注: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规格及数量结算时以实际验收为准。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报价编号:ZTSSJWZC-GYTJ2-2024-0123 包件号:MJ-01

序号

产品名称

采购规格

报价规格

偏离

说明

1






2






3






4






5






6






7






8










































注:报价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报价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附表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报价编号:ZTSSJWZC-GYTJ2-2024-0123 包件号:MJ-01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报价文件

商务条款

说 明

1

报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

满足供应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运输能力



3

双方对账完毕,卖方提供买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后,买方在45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70%,在90日内支付20%货款,剩余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返还。



4

报价人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完全满足规范要求,并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5

报价人接到购货方通知后(电话或传真)五日内送达购货单位指定的施工地点。



6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允许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7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和解、调解,如果项目层级协商不成,优先由甲方总部相关部门调解。如果和解、调解不成,向日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注: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报价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附表5 :单价成本分析

单价成本分析

单位:

报价编号:ZTSSJWZC-GYTJ2-2024-013 包件号:MJ-01

序号

项目

占出厂单价比例(%)

单价(元/吨)

备注/来源

材料费小计




1





2






……




人工费小计




机械加工费小计




1

设备折旧费




2

设备维护费




水电费小计





生产成本合计




管理费小计




1

生产管理费




2

销售费




3

服务费




4

财务费




成本合计




利税小计




1

税收




2

税后利润




出厂单价




运杂费单价



注明运输方式

到工地合价



注明运输里程

备注:报价人按产品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6: 拟供产品生产厂家表

拟供产品生产厂家表

单位:

报价编号:ZTSSJWZC-GYTJ2-2024-013 包件号:MJ-01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主供生产厂家(全称或全国唯一性简称)

生产所在地

辅供生产厂家(全称或全国唯一性简称)

生产所在地

























































注:1、代理商报价时,必须报此表;生产厂家报价时,可选报此表;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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