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崇阳县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崇阳县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崇阳县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崇阳县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崇阳县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三标段(CYZX-******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ZX-******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阳县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三标段已由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崇发改字〔2024〕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100.0%招标人为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鸿泰致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阳县天城镇
建设规模: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丰日大道南侧、北侧(响叮当门口、响叮当后面)、工业园东侧水渠、老崇青路、涵洞(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丰日大道南侧、北侧(响叮当门口、响叮当后面)、工业园东侧水渠、老崇青路、涵洞(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01
合同估算价:3228.2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xnztb.xianning.gov.cn: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行业监管部门名称: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崇阳县住建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15-*******。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崇阳县住
房和城乡
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鸿泰
致远工程
技术有限
公司
地址:
崇阳县天
城镇兴业
大厦9楼
地址:
崇阳县天
城镇崇阳
大道21
1号兴业
大厦2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尧女士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1月29日
备注:备注:1. 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水防涝 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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