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张家砭镇五里湾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绥德县张家砭镇五里湾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德县张家砭镇五里湾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由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榆政发改审发(2024)2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法人为刘万兵, 招标人为绥德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绥德县张家砭镇五里湾村;

2.2 工程规模:铺设输水管全长3645m,铺设配水管全长*****m,新建闸阀井361座,新建增压泵站3座。

2.3 项目投资总额:*******.02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绥德县张家砭镇五里湾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标段编号: E**********pxocg37xy001 ;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绥德县张家砭镇五里湾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本项目招标范围涵盖绥德县张家砭镇五里湾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全部建设内容。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绥德县张家砭镇五里湾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 质 ,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绥德县张家砭镇五里湾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 2021年度-2023 年度每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任意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shaanxi.gov.cn/)“办事服务-企业库”中可查询并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截图。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③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投标人提供以上查询的信息有效网站截图,查询时间需为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截图)。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17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 起至2024年12月04日17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24日 09时30分 ,地点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5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绥德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绥德县名州镇永乐大道114号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新时代大厦西4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杨军 联系人: 刘莹
电话: 134*****112 电话: 186*****774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绥德县支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 025*****0001403 账号: 129*****62109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乡供水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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