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2025-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6: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详见大屏)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详见大屏)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包智培 黄雯倩 胡辰桦
项目联系电话 021-********-8015/8008/8012
采购单位 上海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老师、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包智培 黄雯倩 胡辰桦、021-********-8015/8008/8012
附件:
附件1 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登记表(国内标).docx

项目概况

上海师范大学2025-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S

项目名称:上海师范大学2025-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师范大学2025-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度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 经司法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律师事务所,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6)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详见大屏)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详见大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资料
1)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即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①提供报价人与之签订的聘用合同;②报价人为其办理有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
2.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师范大学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包智培 黄雯倩 胡辰桦、021-********-8015/8008/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智培 黄雯倩 胡辰桦

电 话:  021-********-8015/8008/80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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