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食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食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食堂”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食堂”集中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GH-2024-HS-04

2.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食堂”集中采购项目

2.3本项目采购内容:智慧食堂系统所需软件、硬件及相关配套服务。包括智慧吐盘机、智慧体侧一体机、智慧食堂管理系统、智能绑餐盘机、智能营养称、智能自动面条机、智能万能蒸烤箱、智能48小时留样柜、智慧供应链称、智慧供应链系统(高配版)、智慧供应链系统(基础版)、数据汇总平台、餐台升级、多功能一体机、现场改造等。

2.4建设周期:30日历天,起止时间按合同约定

2.5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预算金额:*******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3.2在最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承诺函)

    3.3最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纳入我行《中国工商银行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内;(提供承诺函,禁入名单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3.4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及辖属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工行内蒙分行辖内各级机构员工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及可能影响廉洁的其他亲密关系的;(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

    3.9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0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1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最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今)无不良信用记录:

    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③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评标现场查验以上截图,如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所附截图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1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智慧食堂”同类项目业绩1份(以上业绩是指软件开发及配套硬件集成服务),提供服务合同及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的投标人必须先在“惠采购 【main.zchzb.com】”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未注册的申请人需在报名时注册,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901-6886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采购 【main.zchzb.com】”在线报名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流程电子招标的规定,拟报名投标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电子报名投标。

    首次电子报名投标的单位,登陆 惠采购 【main.zchzb.com】”,注册投标人参与项目,平台客服电话:400-901-6886。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开户行:工行包头银河广场支行营业室

    帐号:060*****192********

    户名: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4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有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后制作扫描件上传(注:报名资料内容清晰可辨,对应上传报名资料。每份报名资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扫描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或简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具体如下:

  1. 投标人信息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

(5)提供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7)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8)“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证明;(参照附件4)

(9)“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显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证明;(参照附件4)

(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证明;(参照附件4)

(11)“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参照附件4);

(12)投标人承诺书:针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3.2项-3.7项”做出的承诺(承诺书参照格式附件5);

(13)提供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智慧食堂”同类项目业绩1份(以上业绩是指软件开发及配套硬件集成服务),提供服务合同及发票。

(1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工商行政机关官网查询的变更信息证明;

注:A、上述要求是对潜在投标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1. 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发现存在虚假材料,招标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列入工商银行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属于电子标,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惠采购 【main.zchzb.com】”,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惠采购 【main.zchzb.com】”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

6.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0日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00

投标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30

注:上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1. 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投标单位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登录“惠采购 【main.zchzb.com】”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以及确保有签章权限)。

    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将被否决。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招标费用: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

(3)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18191*****131

行 号:304*****1951

(4)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

发票:

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注意索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黄色底单),凭此收据一年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惠采购 【main.zchzb.com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行内网讯(http://oa.nm.icbc/html/index.aspx)、工银集采(http://pcms-web-portal-02.icbc/#/main)、金采网(www.cfcpn.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nmgygcg.ejy365.com)同步发出,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路10号

联系人:侯经理

电 话:0471-*******

招标代理: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

联系人:贺海平、吴宁宁

电 话:0471-*******/*******

邮 箱:zyxths@126.com

附件详见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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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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