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中心数字化技术服务合作项目公告

认知中心数字化技术服务合作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认知中心数字化技术服务合作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地点:郑州市航海中路90号

2、概况要求:为完善医院学科设置,寻找专业发展特色,结合老龄化发展的社会需要,针对痴呆与认知障碍患病率逐年增高的实际情况,按照2021年9月国家卫健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认知障碍疾病专科能力建设项目的要求,建设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认知障碍中心”,开展国家高级认知中心的申报工作,全流程解决认知障碍患者的诊疗需要。

现采购合作服务商,依据国内外认知障碍相关行业指南和标准,具备全面、规范的认知障碍评估软硬件开发、建设、指导、运维、驻场、升级等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整的认知障碍评估和康复训练体系,评估量表全面,康复训练工具和软件符合相应的标准和循证依据;系统设计具有相应管理端,具备远程指导、统计分析、实时监控、问题反馈等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认知测评人员对认知中心认知障碍患者进行基于AI的规范化认知测评;提供设备及专业训练人员,对中心认知障碍患者进行感知觉,注意力,记忆力,执行功能,思维,语言和情绪方面全方位数字化训练,同时基于数字化AI体系,可进行院内和居家多场景使用。对中心认知障碍患者进行长期管理,实现疾病服务、疾病宣教、数据服务三位一体,协助医院完成认知中心康复体系建设,提升认知中心整体康复能力,协助进行国家卫健委网站的认知障碍患者诊治数据上报。

具备独立研发能力,软件系统具备智能化升级能力、拓展能力和实时更新能力,与认知障碍医学发展相契合。在医院科研合作研发方面,能给予相关的支持、合作研发等,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有技术合作的成功案例,在循证医学和国家官方合作方面具有相应合作证明,提供认知方面的系统及产品,具有相应功能的注册证;在驻场服务、软硬件支撑等方面均能响应医院快速、标准、低成本投入的建设需求。

3、服务期限:三年;

4、服务标准:协助认知中心达到国家卫建委认知中心验收标准;

5、人员要求:驻场专业技术人员需满足医院要求,并择优选择有经验能胜任的相关服务人员开展认知中心的数字化技术服务工作;具有国家认定的认知方面的康复、神经心理测评等相关资质,能规范指导业务开展。

6、技术服务费按照郑州市物价收费标准(附件2)进行优惠率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和服务;

2、合作商具备合法合规资质,有独立运行运营能力,人员、环境、能力等条件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供应商提供现场巡检服务,至少保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检服务,包括软件系统、硬件设备的巡检,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包括但不限于:配套服务设备的安装、运输),应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服务期间造成自身人员、采购人及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应具备和采购人现有的设备或系统对接的技术条件,所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担所有相关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所使用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省、市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7、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8、相关主体(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提供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详细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10、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 2024年12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5:00-17:00】

2、报名地点: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8号楼1楼110。

3、报名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承诺书、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信用中国”官方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公司简介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评审

评审需携带详细方案、报价单(附件1)。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评审地点:另行通知

报价方式:二次报价

评审办法:采用现场综合评审

采购单位: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中路90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李老师(业务)

电  话:********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化技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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