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公示

关于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公示

2024年11月,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根据屏山县财政局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屏山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屏财函〔2020〕188号)精神,申报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就业驿站网络服务费(8-12月),以及乡(镇)就业专网业务费(7-12月)。拟拨付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00元(大写:壹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拟拨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人:江小丹;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申报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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