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外业测绘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清镇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外业测绘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根据清镇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需要,拟委托具有专业测绘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开展外业测绘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清镇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外业测绘服务
三、项目采购内容
(1)按照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数据采集规范,完成测绘对象位置图、平面示意图制作,确保通过最终文物四普工作成果验收,汇总生成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图和清镇市不可移动文物“一张图”;(2)补充完善文物点相关立面图(具体详见《清镇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测绘图纸需求统计表(三普点及已公布文物点)》);(3)完成相关外业数据的采集及整理,汇总采集的拐点坐标数据;(4)完成测绘对象的基础三维建模及点云扫描影像建模,并提交原始数据;(5)普查期间新增线索测绘对象(不含已公布的文物点),除绘制位置图、平面示意图、外业数据采集整理、基础三维建模及点云扫描影像建模外,还需绘制包含有1:500地形图的文物“两线”图。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采购方式
采购比选。
六、开标须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或以上三证合一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7.近三月财务状况及相关的完税证明或印证资料;
8.报价书(服务商应在报价书中阐明完成该项工作的理由和优势,必须对所投项目报价文件进行封装和密封,在外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明服务商名称并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和“在谈判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七、报名、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日24时止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下午14:00
3、开标地点: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贵州省清镇市百花路11号政府综合楼8楼会议室)
八、资金来源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2、项目采购预算:外业测绘图纸的三普点及已公布文物点共有58处,按1300元/处预算;普查期间新增线索测绘对象需绘制包含有1:500地形图的文物“两线”图,按1800元/处预算,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测绘的文物处数据实结算测绘服务费用。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兴国
2、联系电话:0851—********
附:清镇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测绘图纸需求统计表(三普点及已公布文物点).xlsx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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