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华北建设分公司嘉善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土方机械租赁2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中国地质华北建设分公司嘉善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土方机械租赁2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9a9e3c97-b5b5-49a7-b4d4-af2a49eec8d0 2024-11-29 中国地质华北建设分公司嘉善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土方机械租赁2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2024-11-29 17:09:26

中国地质华北建设分公司嘉善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土方机械租赁2专业分包询比公告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分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地质华北建设分公司嘉善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土方机械租赁2专业分包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9*****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分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嘉善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位于嘉兴市嘉善县,总用地面积******平方米(184.4655亩),总建筑面积约29.6万㎡。整个园区厂房按功能划分可分为三大类型,其一为生产制造类多层厂房,其二为生产制造类高层厂房,其三为企业服务中心(零碳展示馆)和相关配套用房等。
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机械租赁类型包括:履带式220型挖掘机、20t自卸车、自行履带式120KW推土机、轮式装载机50型装载机、12t和21t振动压路机等(租赁机械的操作手由供应商派遣), 项目施工范围内用于土方挖除、装卸、场内转运外运等工作,约合2880台班。
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九、工期要求:租赁期为120日历天,实际租期自设备交付采购人供应商双方验收合格后,交由采购人投入使用的当天开始计算,至采购人通知供应商拆除、设备退场之日租赁终止。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参与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1项机械租赁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企业运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充足的现金流(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货物质量问题(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采购人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如是自有设备,需要提供购买发票;如是转租的设备,供应商应提供租赁合同,证明供应商对该设备有使用权;设备的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均应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所提供的设备均为自设备出厂合格证之日起,5年内的设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 到 2024年12月03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4时00分
十五、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六、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十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丙18号中地商务
联系人:傅经纬
电话:010-********
邮箱:cgchbztb@126.com
王振方 签于 2024/11/29 15:54:38
附件:采购公告.pdf
项目概况
  •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2-03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04 14:00:00
公告内容
附件:采购公告.pdf

中国地质华北建设分公司嘉善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土方机械租赁2专业分包询比公告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分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地质华北建设分公司嘉善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土方机械租赁2专业分包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9*****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分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嘉善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位于嘉兴市嘉善县,总用地面积******平方米(184.4655亩),总建筑面积约29.6万㎡。整个园区厂房按功能划分可分为三大类型,其一为生产制造类多层厂房,其二为生产制造类高层厂房,其三为企业服务中心(零碳展示馆)和相关配套用房等。
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机械租赁类型包括:履带式220型挖掘机、20t自卸车、自行履带式120KW推土机、轮式装载机50型装载机、12t和21t振动压路机等(租赁机械的操作手由供应商派遣), 项目施工范围内用于土方挖除、装卸、场内转运外运等工作,约合2880台班。
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九、工期要求:租赁期为120日历天,实际租期自设备交付采购人供应商双方验收合格后,交由采购人投入使用的当天开始计算,至采购人通知供应商拆除、设备退场之日租赁终止。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参与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1项机械租赁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企业运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充足的现金流(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货物质量问题(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采购人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如是自有设备,需要提供购买发票;如是转租的设备,供应商应提供租赁合同,证明供应商对该设备有使用权;设备的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均应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所提供的设备均为自设备出厂合格证之日起,5年内的设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 到 2024年12月03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4时00分
十五、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六、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十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丙18号中地商务
联系人:傅经纬
电话:010-********
邮箱:cgchbztb@126.com
王振方 签于 2024/11/29 15:54:38
附件:采购公告.pdf
,浙江,嘉兴市,嘉善县,北京市,海淀区,嘉兴,05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制造 机械租赁 总承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