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年产40万吨优质生石灰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等量置换项目一期、二期回转窑生石灰燃料替换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拟批准年产40万吨优质生石灰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等量置换项目一期、二期回转窑生石灰燃料替换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拟批准秦皇岛市博阳矿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优质生石灰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等量置换)项目一期、二期回转窑生石灰燃料替换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市博阳矿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优质生石灰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等量置换)项目一期、二期回转窑生石灰燃料替换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秦皇岛市博阳矿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优质生石灰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等量置换)项目一期、二期回转窑生石灰燃料替换技改项目 | 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循环经济产业园秦皇岛市博阳矿业有限公司院内 | 秦皇岛市博阳矿业有限公司 | 秦皇岛迪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为1个月,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无土建施工。施工期少量生活污水,该工程施工人员均为周边居民,无住宿、食堂。因此无生活废水产生,对周边环境无影响。施工期少量废包装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设备安装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可达标。本项目施工期较短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废气。 二、运营期噪声。 三、运营期废水。 四、运营期固废。 | 无 | 无 |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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