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质量提升及智能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数据质量提升及智能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质量提升及智能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质量提升及智能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质量提升及智能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3,14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140,000.00元

采购需求:因本项目采购需求较多,故此处仅列出部分采购需求,其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当前数字化时代,数据已经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外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在数字经济时代具有基础性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功能。数据要素的价值体现在其作为新型“燃料”的角色,其推动社会治理模式转变,通过对数据的深入分析,可以发现业务流程中的瓶颈和低效环节,辅助决策,进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和优化,提高管理运行效率,降低成本。为保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进一步挖掘数据潜在价值,实现数据赋能公积金管理服务,促进业务发展,落实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成为当前中心的重要工作之一。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创新数据管理机制,强化政府部门数据管理职责,明确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责任,形成推动数据开放共享的高效运行机制。优化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加快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对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统筹管理,全面提升省级数据共享服务、资源汇聚、安全保障等一体化水平。加强数据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确保政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建金〔2022〕82号)文件指出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推广“7×24”小时线上办事服务。拓展智慧精准的数字化服务场景。努力拓展服务场景,延伸服务触角,利用智能移动设备打破渠道壁垒,将服务主动送达缴存人身边,及时发现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持续优化和创新服务模式。

因此,中心应加强数据“采集、存储、维护、共享、应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源头管控,并对历史存量数据进行治理,进一步夯实数字化发展基础,在综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开展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及支智能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5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s://ddpas.dandong.gov.cn/ddggzy/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下载

地址: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是依托辽宁政府采购网的电子化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在开标当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七纬路9-2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DDZFCGZX@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0*****000151*****301(咨询电话: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陈旭(中标事宜联系人:梁艳 吴景利)

电 话:0415-*******(中标事宜咨询电话:0415-*******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据质量 智能服务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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