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休闲健身公园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生态休闲健身公园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克拉玛依区生态休闲健身公园二期工程已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克拉玛依市区西环路以西,鸿雁路和永红路之间克拉玛依生态健身公园一期工程以西,占地面积73013.48㎡,拟建设本项目所包含的羽毛球场、乒乓球场、足球场、青少年户外训练场、健康指导中心、绿化工程、地面铺设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构筑物工程、公共设施及系统配套等,健康指导中心建筑面积4300.65㎡,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四层;休息吧建筑面积461.94㎡,框架结构,地上一层;风雨羽毛球场3005.76㎡,钢结构;绿化占地面积47697.74㎡,五人制足球场5298㎡、沥青道路5797.8㎡、人造沙坑2796㎡、花岗岩铺装9841㎡。具体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区生态休闲健身公园二期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计划2017年3月20日开工,计划2017年10月30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225天。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各专业分别派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文件。
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监理资质。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三、申请人报名
1、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注册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贰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3、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0日下午19:00止(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过时不候。
4、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刘凯 ****-*******
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维东 邓晨 ****-******* 136*****005
地址:克拉玛依市光明西路12号(光明小区23栋1单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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