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元江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水果、蔬菜、糕点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CZX2024-110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元江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水果、蔬菜、糕点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5 万元,招标人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二幼
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两个标段,65.00 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食材、蔬菜、糕点采购; (002)水果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食堂食材、蔬菜、糕点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承诺函,【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
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设立不满 2 个月的公司或其他法
人机构,应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任意一个
月的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或缓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设
立不满 2 个月的公司或其他法人机构,应提供相关说明或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或承诺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参照《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磋商申请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复印件
作为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3.2 信誉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
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申请人
应提供信誉要求的书面承诺;
3.3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
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若磋商申请人“被列为严重失信
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应提供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或承诺。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人应提供不组建联合体承诺书。
;
(002 水果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承诺函,【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
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设立不满 2 个月的公司或其他法
人机构,应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任意一个
月的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或缓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设
立不满 2 个月的公司或其他法人机构,应提供相关说明或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或承诺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参照《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磋商申请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复印件
作为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3.2 信誉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
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申请人
应提供信誉要求的书面承诺;
3.3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
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若磋商申请人“被列为严重失信
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应提供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或承诺。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人应提供不组建联合体承诺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08 室(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
司开标二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08 室(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
司开标二室)
七、其他
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12 室)。
3.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各一份)
(1)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2)磋商申请报名登记表、(3)经办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
获取文件时提供的一切证照复印件资料应清晰可辨识,资料信息模糊不清的不予报名。
文件售价:每个标段均为¥600.00 元/份,售出后不予退还,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磋商申请人可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请磋商申请人发送 3 所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到邮箱
844974576@qq.com,并将纸质原件快递至采购代理公司(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
大厦 14 楼 1412 室,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71-65955210),请勿发到付件,请勿投
递到快递站。
响应文件提交:
1. 接收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08 时 40 分至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 地点: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08 室(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
二室)。
1.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08 室。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X2024-1106
2.项目名称:元江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水果、蔬菜、糕点等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65.00 万元/年。
5.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按采购人当月确认的市场价优惠下浮比例报价,报价不得上浮。
6.采购内容:
为元江县第二幼儿园提供合同签订后三年(2025 年-2027 年)食材供应服务,供应物品包括
但不限于食堂食材、水果、蔬菜、糕点等。成交供应商应将采购人下达采购订单的所有物品
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数量、交付时间按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划分为两个
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1、标段编号:YCZX2024-1106-1、标段名称 : 食堂食材、蔬菜、糕点采购、采
购内容 : 食堂食材、蔬菜、糕点、数量: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标段序号:2、标段编号:YCZX2024-1106-2、标段名称 : 水果采购、采购内容 : 水果、数
量: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7.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园内满意度调查结
果≥80%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若满意度考核满意度低于 80%或在合同履行期间 3 次未按
时供货、3 次食品质量验收不合格、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
赔偿成交供应商任何损失并有权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供货,以此类推。
8.服务地点:元江县第二幼儿园(元江县城南片区)。
9.服务要求:一般一天配送 1 次,特殊情况可能增加至 2-3 次等,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
准。
10.质量要求:配送的食品及食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定要求、符合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采购
人关于食品安全、质量、交期、项目管理等各方面要求。
11.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如 1.6 所示,磋商申请人可以同时申
请参与两个标段,可以兼投兼中。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一标段¥7,000.00 元,大写为人民币柒仟元整;二标段¥3,000.00
元,大写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2. 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天(202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16 时 00 分前,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磋商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呈贡(县)支行
磋商保证金账号:53050189533800000645
银行行号: 105731001084
注意:
2.1、保证金必须从磋商申请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保证金汇出请备注标段编号;
2.2、保证金提交方式不限,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均可;提供银
行保函和保险保函的,应办理网查功能,提供查询码,请申请人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将已办
理的保函信息(扫描件)发送到报名邮箱 844974576@qq.com,由采购代理公司进行查询核
验。
2.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未按时到账的保证视为未提交;
2.4、拒绝个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2.5、请潜在磋商申请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 4 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
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2.6、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到磋商申请人的基本账户。
2.7、保证金退还程序:
(1)未成交磋商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成交磋商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公告发布媒体:
3.1 本次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未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授权,任何个人或单
位不得转载,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非法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
任。
3.2 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
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代理服务费:0.01 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
机构支付。
5 本项目对未成交申请人可能涉及的智力成果、报告成果等不进行任何补偿,参与磋商申请
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提交响应文件申请人数量达到文件开启条件后,响应文件
不予退还。
6. 在项目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人企业信
息、个人信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收集和存储,报名参与
磋商视为同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相关操作。采购文件中对个人信息的公开,包含但不限
于邮箱地址、联系方式等均应工作需要公开,且已征得当事人同意。
7.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的
通知》云政办函〔2024〕7 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
府采购,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管理规定,依据内控程序并结合项目
实际进行采购,并保留对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8 基于绿色节能的原则,磋商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提倡豪华装订,建议双面打印,保证
文件内容清晰完整即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
地 址:元江县第二幼儿园(元江县城南片区)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877-6553405
邮 箱:6172777@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12 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871-65955210
邮箱:844974576@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877-655340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
地 址:元江县第二幼儿园(元江县城南片区)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877-6553405
电子邮件:617277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12 室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0871-65955210
电子邮件: 84497457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