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布局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租机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布局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租机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布局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租机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XYG-2024-1-03-G-2590

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布局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租机服务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24000DBZ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00 , 标包2:*******.00 , 标包3:********.00 , 标包4:********.00 , 标包5:*******.00 , 标包6:********.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包1(高功率Mi-171直升机)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包2(高功率Mi-171直升机)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包3(EC-225直升机)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包4(AW-139直升机)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包5(AW-119直升机)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包6(大中型灭火直升机)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标包2: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 标包3: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标包4: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标包5: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标包6: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标项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标项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⑴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⑵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2: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⑴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⑵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3: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⑴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⑵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4: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⑴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⑵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5: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⑴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⑵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6: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⑴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⑵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具有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标项2:

①具有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标项3:

①具有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标项4:

①具有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标项5:

①具有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标项6:

①具有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 标项6: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租用飞机需驻防在省内采购人指定的驻防基地,以便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航空消防作业。

标项2:

租用飞机需驻防在省内采购人指定的驻防基地,以便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航空消防作业。

标项3:

租用飞机需驻防在省内采购人指定的驻防基地,以便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航空消防作业。

标项4:

租用飞机需驻防在省内采购人指定的驻防基地,以便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航空消防作业。

标项5:

租用飞机需驻防在省内采购人指定的驻防基地,以便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航空消防作业。

标项6:

租用飞机需驻防在省内采购人指定的驻防基地,以便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航空消防作业。

3.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贵阳市盐务街3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187*****08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5号楼1单元30层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孙金、梁秋霞、邱炼

项目联系方式:181*****98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金、梁秋霞、邱炼

联系方式:181*****98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 航空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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