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平房仓设备招标公告
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平房仓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平房仓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粮食局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17日 10: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1月17日 08:30至2016年11月24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09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 ||
预算金额 | ¥245.8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爱光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粮食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街心路1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宝祥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爱光****-******** |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粮食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平房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平房仓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16-1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爱光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粮食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街心路136号
联系方式:陈宝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爱光****-********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预算总价(万元)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1-1 | 粮食输送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1批 | 245.836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
1-2 | 环流通风设备 | 1批 | |||||
1-3 | 地上衡 | 1批 | |||||
1-4 | 移动式液压升降平台 | 1批 | |||||
1-5 | 机修设备 | 1批 | |||||
1-6 | 检化验仪器 | 1批 | |||||
1-7 | 粮情检测系统 | 1批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胶装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中,副本可提供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5.8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17日 08:30至2016年11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未按照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fjxfzb@126.com
传 真:0591—********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 号:****************0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和小微企业等优惠性政策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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