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积石村积石码头高陡边坡排危除险
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积石村积石码头高陡边坡排危除险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积石村积石码头高陡边坡排危除险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长春镇积石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8: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16: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 ||
预算金额 | ¥3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兰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8*****662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长春镇积石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霞浦县长春镇积石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欧女士 130*****3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兰女士 178*****662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积石村积石码头高陡边坡排危除险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TF-[CS]********
项目名称: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积石村积石码头高陡边坡排危除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 建筑业 | 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 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①、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合同包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⑤、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者须携带本项目《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或将本项目《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及时致电告知代理机构。未按照以上要求办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长春镇积石村民委员会
地址:霞浦县长春镇积石村
联系方式:欧女士 130*****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联系方式:兰女士 178*****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女士
电 话: 178*****66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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