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档案管理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档案室档案管理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室档案管理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4-203 | |
2、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室档案管理设施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41,754.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69号-1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室档案管理设施采购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室档案管理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智能档案密集架、手动档案密集架及符合防高温、防潮湿、防火等“十防”要求的档案库房管理配套设施。(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 注:供应商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标准。 5.5交货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8号。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2、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8号 | |
联系人:高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1室 | |
联系人:宁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宁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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