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济中学办公、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普济中学办公、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旺苍县普济中学办公、教学设备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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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旺竞采﹝2016﹞71号 | ||||||||||||||||||||
预算控制价 | ¥49,200.00 (元) | ||||||||||||||||||||
采购方式 | 网上单轮竞价 即本项目采购设置报价截止时间等竞价要素,符合竞价要求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操作。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但不得超出本项目预算控制价,竞价系统自动将供应商最后一次成功发布的报价作为最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满足竞价项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且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最低报价相等,则先报价者优先;如果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按程序重新组织网上竞价活动。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17日09时29分 | ||||||||||||||||||||
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16年11月22日09时00分 | ||||||||||||||||||||
报价截止倒计时 | |||||||||||||||||||||
采购需求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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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信息 | ★1、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采购所报价格为最低价,但未按要求填写货物规格型号的,视为无效应价,取消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正规品牌、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或优于竞价货物的技术要求。 3、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安装及调试服务,并保证良好的使用效果。 4、所供货物的质保期以国家相关行业规定为准,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出现任何质量和安装调试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响应,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48小时内完成修复。 5、采购人本次购买的货物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进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执行的最新一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6、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7、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下列提示信息(采购人为旺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除外)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旺苍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旺苍支行 银行账号:****************8 | ||||||||||||||||||||
咨询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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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附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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