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1-29 20:38:57阅读次数:】【字号】【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JY*******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万元/年

最高限价:160万元/年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之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签订第二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9点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9点30分

地点: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请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如有)于公告期间内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至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5楼)购买磋商文件;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到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邮箱(QQ邮箱:*********@qq.com)领取磋商文件,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未按要求正常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书不予受理,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段

4.项目地点:黄山市歙县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被授权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磋商开启前到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准时参加磋商(以签到时间为准),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新安路60号

联系方式: 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9-*******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工食堂食材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