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沪高速吕四至启东段工程用地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通沪高速吕四至启东段工程用地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通沪高速吕四至启东段工程用地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法规发[2024]873号文件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市、社会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用地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通沪高速吕四至启东段工程路线方案起于通州湾吕四作业区,接至G328,向南跨越S255、洋吕铁路、S335之后与S28启扬高速设置枢纽,止于沪陕高速与通沪高速交叉节点,全长约19.2公里,设计行车速度120km/h,双向四车道公路。项目用地总面积约155公顷,总投资约56亿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3亿元。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通沪高速吕四至启东段工程用地咨询项目共划分1个合同段,即THBY-YDZX合同段。

THBY-YDZX合同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批复所需的全部调查、评估、论证工作,配合办理征地相关程序,完成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编制及组卷工作,最终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土地批复文件(含林地许可批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登记代理等供地手续并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及不动产权证。

(1)预审阶段包含但不限于规划选址申报、节约集约用地专章[包括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评价、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如涉及)、节地评价等]、压覆矿咨询等专题研究;

(2)报批阶段包含但不限于征地稳定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及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如需)、勘测定界(包含具体项目的权属、地类、面积等到户调查的测量工作)、临时用地复垦方案、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生态红线论证(如需重新论证)等专题研究;

(3)办理通沪高速吕四至启东段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登记代理等供地手续并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及不动产权证。

2.3 工作周期:

接到发包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工作大纲;

用地预审[含本阶段全部相关专章和专题(如涉及)]推进深度和完成时间需满足发包人工可编制及报批需要,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向工可编制单位提供阶段性研究成果,并根据工可报批需要以及发包人要求及时取得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用地报批(含林地)在初步设计获批红线稳定后及时启动,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取得批复文件、完成供地手续、取得所有必须的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划拨决定书、不动产权证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公路(或机场或铁路或轨道交通或航道)工程的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或土地登记代理)项目。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已完成的公路(或机场或铁路或轨道交通或航道)工程的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或土地登记代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①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②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近期连续3个月(即2024年8月~10月或2024年9月~11月或2024年10月~12月)。

③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类别:服务,后同。);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应自行前往进行现场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机构: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

电 话:0513-********

传 真:0513-********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南通市通京大道8号

联 系 人:乔先生

电 话:0513-********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邮政编码:******

电话:150*****948(周璟),185*****166(吕俊峰)

联系人:周璟、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10.其他

10.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对拟投标段进行“预约”,并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人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电子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400-6666-101。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3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系统填报咨询电话:400-6666-101。

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录入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10.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1: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9:30)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561-979-026,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10.5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内容)。

10.6 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10.7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需折算成“日历天”。

10.8 特别提醒:

①评标办法中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取得批复时间为准,后同。

②本项目评标办法加分项中投标人业绩评分与拟派人员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业绩评分项需取得自然资源部(或经国务院授权取得用地审批权的省级人民政府)批复,投标人须在投标报表表4或表5中分别体现该项目的批复时间、批复部门等信息(投标报表中无法完整体现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 11 月 2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用 咨询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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