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 |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
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保服务 |
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 |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成 |
过1个安保服务类似业绩。 |
3.4信誉要求 |
3.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 |
查询截图)。 |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当事人名单 |
(附网站查询截图)。 |
3.4.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 |
件)。 |
3.4.4无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 |
磋商项目。 |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 |
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服务分公司2025年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HGCZX-2024-48)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服务分公司2025年秩序维护服务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万元,招标
人为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服务分公司2025年秩序维护服务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服务分公司2025年秩序维护服务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且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保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
成过1个安保服务类似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
查询截图)。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当事人名单
(附网站查询截图)。
3.4.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
件)。
3.4.4无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
磋商项目。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6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29日至2
024年12月6日18:00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供应商的联系人、
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公章的扫
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29997321@qq.com,内容不齐全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供应商发送后,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报名情况,以确保获取磋商文
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报名成功后,将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
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交通运输厅后院附楼宁夏同元
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司419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交通运输厅后院附楼宁夏同元
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司419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 系 人:魏女士
电 话:0951-60769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西航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胡商国际商贸城4栋2楼
联 系 人: 任海萍 代志燕
电 话: 15695062812
电子邮件: 2299973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服务分公司202
5年秩序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服务分公司2025年秩序维护服务项目资
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
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服务分公司2025年秩序
维护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宁夏银川市。
2.3采购编号:XHGCZX-2024-48。
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5预算金额:200000.00元。
2.6采购内容:负责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内进行秩序维护服务,需提供4名秩序维护
人员。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保服务
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成
过1个安保服务类似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
查询截图)。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当事人名单
(附网站查询截图)。
3.4.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
件)。
3.4.4无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
磋商项目。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
年12月6日18:00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供应商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
送至邮箱229997321@qq.com,内容不齐全的,审核将不予通过(供应商发送后,应
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报名情况,以确保获取磋商文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
供应商承担)。报名成功后,将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磋商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2月16日15时00分。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交通运输厅后院附楼宁夏
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司419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其他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0951-607697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西航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胡商国际商贸城4栋2楼
联系人:任海萍 代志燕
联系方式:15695062812
电子邮件:229997321@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