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昭阳区 2025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YNDRZB-2024-07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昭阳区 2025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96 万元,招标人为昭阳区盘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产业道路 7.021Km、宽 4m、3m,共 26400 平方米,其中五寨村陶家湾自然村
长 286 米,宽 3 米,共 858 平方米;五寨村老街自然村长 1350 米,宽 3 米,共 4050 平方米;
错车道 6 个,144 平方米;三寨村威宁寨自然村长 1300 米,宽 4 米,共 5200 平方米;三寨
村严家湾子自然村长 1076 米,宽 4 米,共 4304 平方米;大花树自然村长 987.45 米,宽 4
米,共 3949.8 平方米;新店五马海自然村长 188 米,宽 4 米,共 752 平方米;五寨新街自
然村长 1785.55 米,宽 4 米,共 7142.2 平方米。(注: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昭阳区 2025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昭阳区 2025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谈判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派驻本项目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4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3.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谈判申请人 2021 年以后
成立的按年份提供,2023 年后新成立的谈判申请人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
3.1.6 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谈判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 2 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024 年 1 月以后新成立的谈判申请人可提供声
明函或承诺书作出说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3.1.7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谈判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2024 年 1 月以后新成立的谈判申请人可提供
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说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3.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8.1 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申请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8.3 投标单位在关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保障措施方面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建立完善的保障措施不得出现违反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提供承诺。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报名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3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4.2
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文件:4.2.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2.2 若为法定代表人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竞
争性谈判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社保卡原件、企业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4.2.3 资质证书(原件或复
印件);4.2.4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4.2.5 公告要求的纳税、社保、财务
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4.3 本次项目不接受电话、邮件、邮寄等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昭通市昭阳区彩云路彩云小区 C 区 10 栋 11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昭通市昭阳区彩云路彩云小区 C 区 10 栋 1103 室
七、其他
7.1.竞争性谈判条件
昭阳区 2025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经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昭阳区盘
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竞争性谈判。
7.2.项目概况
7.2.1 项目名称:昭阳区 2025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
7.2.2 项目编号:YNDRZB-2024-070
7.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2.4 谈判内容:新建产业道路 7.021Km、宽 4m、3m,共 26400 平方米,其中五寨村陶家湾
自然村长 286 米,宽 3 米,共 858 平方米;五寨村老街自然村长 1350 米,宽 3 米,共 4050
平方米;错车道 6 个,144 平方米;三寨村威宁寨自然村长 1300 米,宽 4 米,共 5200 平方
米;三寨村严家湾子自然村长 1076 米,宽 4 米,共 4304 平方米;大花树自然村长 987.45
米,宽 4 米,共 3949.8 平方米;新店五马海自然村长 188 米,宽 4 米,共 752 平方米;五
寨新街自然村长 1785.55 米,宽 4 米,共 7142.2 平方米。(注: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
单)。
7.2.5 谈判规模: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7.2.6 项目地点:盘河镇三寨村、新店村、五寨村、大花树村。
7.2.7 工期:2024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验收。
7.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7.2.9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396 万元。
7.3.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7.3.1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05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地点为昭通市昭
阳区彩云路彩云小区 C 区 10 栋 1103 室。
7.3.2 本项目将于上述谈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申请文件,并准时参加谈判会议。
7.3.3 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
7.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其他网站转发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
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昭阳区盘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盘河镇
联 系 人:蔡毅
电 话:135780235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德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昭通市昭阳区彩云路彩云小区 C 区 10 栋 1103 室
联 系 人: 冯新
电 话: 13608704252
电子邮件: 8381823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