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宿豫电商园区商业综合体景观雕塑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SM[2024]11169 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宿豫电商园区商业综合体景观雕塑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60 万元,招标人为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对宿豫电商园区商业综合体景观雕塑采及安装,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参
数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宿豫电商园区商业综合体景观雕塑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宿豫电商园区商业综合体景观雕塑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接
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由具有相应专业力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的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专业能力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
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
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方式:现场/微信获取(微信号:18936908444)。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
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微信获取的提供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报名联系人:
贺瑞瑞 ,联系电话:18936908444;微信报名,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材料费 500 元(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宿迁市宿城新区东海大道 19 号兴邦大厦 5 楼开标室(座双电梯)。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新区东海大道 19 号兴邦大厦 5 楼开标室(座双电梯)。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编号:JSSM[2024]11169 号
2、项目名称:宿豫电商园区商业综合体景观雕塑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460 万元, 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主要内容:本项目拟对宿豫电商园区商业综合体景观雕塑采及安装,详细配置清单及技
术参数见采购需求。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7、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由具有相应专业力单位组
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的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专业能力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
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
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纸质采购。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
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
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
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莎大厦
联 系 人:高强
电 话: 152507631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思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 5 楼
联 系 人: 贺瑞瑞
电 话: 18936908444
电子邮件: 5084962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