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张江高科班车服务的比选公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张江集成电
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欣凯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
委托,就张江高科班车服务组织公开比选,现正式发出比选公告:
1、采购人: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欣凯元投资有限
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张江高科班车服务比选
4、项目概况:张江高科班车服务包含张江高科1线(广兰路地铁站–
创企天地-集创公园-矽岸国际)、张江高科2线(广兰路地铁站-
张东路集电港二期-丹桂路张东路集电港一期)、张江高科3线(创企天地-
广兰路地铁站)和张江高科川沙线(川沙地铁站–
张江欣凯元壹领御)。张江高科1线、张江高科2线、张江高科3线的采购人是
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张江高科川沙线的采购人是上海欣凯
元投资有限公司。
5、服务内容:张江高科班车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附件一:服务
需求。
6、服务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暂定,班车运营服务期
不超过3年,其中张江高科1-
3线班车在地铁13号线开通运营后终止服务)。线路(班次)取消在合同有效期
内,若地铁13线开通运营或因采购人原因要求取消线路(班次)的,采购人应于
具体班次停止运营30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成交人。逾期告知的,相应线路班次
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仍由采购人承担,但采购人不承担提前解除的违约责任。
7、项目采购预算及限价:人民币540万元。若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超过项目
采购预算或者限价,比选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8、合格的响应单位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1)响应单位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与本项目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业务范围及专业能力,并配备相关
车辆和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
(3)近三年(从2021年1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9、获取比选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潜在响应单位,请于2024年11月30日00:00:00时至20
24年12月5日00: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shabidding.com)在线领购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潜在响应单位首次使用该网站需要完成注册程序,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
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
描件,潜在响应单位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比选文件。
已在网站注册的潜在响应单位可从采购公告栏的相应链接中进入在线领购
比选文件流程。潜在响应单位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比选文件。项目经
理会将纸质文件快递给潜在响应单位。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9日10:00:00时(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用电子比选方式,响应单位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按电子
采购平台的操作步骤对其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后提交(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响应截止时间之后,电
子采购平台将不再接受响应单位上传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开启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响应单位应按时登录电子
采购平台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4)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响应单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邮寄2份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仅用于采购人内部归档,响应单位应确保其内容与数
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一致。
1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开启后90天。
12、其他事项
(1)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
service.com/)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上发布
。
(2)本项目非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也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于建设工
程招标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3)欢迎所有符合要求的企业单位能够积极参与比选。所有潜在响应单
位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潜在响应单位应认真踏勘现场,
摸清并熟悉现场及周边环境及交通状况,并在响应报价中考虑可能影响报价的
一切因素。一旦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条件和周边情况为理由要
求延长服务期、增加服务费、提出经济补偿或要求额外增加付款等。
(4)潜在响应单位获取比选文件后,须对比选文件的条款认真审阅,应
自行检查比选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代理
机构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报价失误,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责
任。
(5)潜在响应单位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
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书面提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2:00:00时。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会根据书面提问的情况形成书面答疑文件发放给所有潜在响
应单位。
(6)采购人将对所有按本文件规定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比
选小组的评审意见确定成交单位。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之内将成交通知
书发至成交单位。
(7)潜在响应单位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无论本次比选
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潜在响应单位应承诺对采购人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内
容严格保密,仅为完成本次比选正当使用,同时不得将在本次比选过程中获得
的关于采购人及本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欣凯元投资有限公
司
联系人:吴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陈益超、胡欣欢
电话:021-32173702、32173683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14楼
电子邮件:chenyichao@shabidding.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