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雕塑维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雕塑维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郑州市城区城市雕塑维护建设工程(三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郑发改投资 [2016]306号文,招标人为郑州市环境雕塑建设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郑州市城区城市雕塑维护建设工程(三次)
2.2建设地点:郑州市;
2.3投资总额:约200万;
2.4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优良;
2.6标段划分:
一标段:郑州市2016年城市雕塑景观制作安装项目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在东风渠滨河公园(三全路至徐寨路段)建设以“运动健身”为主题的城市雕塑景观6件(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所规定经营范围需具备雕塑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 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相同规模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算起);
5投标单位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且在有效期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1505室。
4.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
第一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3.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投标人的业绩;6.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环境雕塑建设研究所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标签: 维护 城市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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