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镇增减挂钩先垦后用土地复垦(重发)招标公告
大营镇增减挂钩先垦后用土地复垦(重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61*****0402
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庄河市大营镇增减挂钩先垦后用土地复垦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庄河市蓉花山镇、鞍子山乡等两个增减挂钩先垦后用土地复垦项目立项的批复、 大土综整项字[201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大营镇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大连市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构造物拆除、地基回填、土地平整、农田防护林、其他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大营镇2.2工程规模:构造物拆除、地基回填、土地平整、农田防护林、其他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合同估算价为:71万元。2.4招标范围:拆旧土地复垦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5工期要求:2016年12月17日开工至2017年1月16日竣工,计划工期30天。2.6本次招标共划分成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能够通过IC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至少缴纳2016年8月份至2016年10月份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且IC卡刷卡认证通过)。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3)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开标前需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11 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6年11月17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2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名称及地址)。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庄河市大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联 系 人:杨升春电 话:0411- ********传 真:网 址:开户银行: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同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邮 编:联 系 人:张雪 电 话:****-********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开户银行:账 号:
招标
|
大连同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