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生产走道多媒体设备采购-招标/资审公告

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生产走道多媒体设备采购-招标/资审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 生产走道多媒体设备采购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2017-******-01-03-******】JXQB-06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生产走道多媒体设备采购(设备、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2017-******-01-03-******】JXQB-06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泸州老窖智能包装中心生产走道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包含如下功能展区:参观序厅、包材发展展区、包装工艺发展史展区、智慧数显展区、科技赋能与数智创新展区、综合展区的弱电多媒体设备安装,本次主要完成泸州老窖智能包装中心生产走道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的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展厅扩声及背景音乐系统、LED显示单元、展厅集中控制系统、定制软件等子系统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

2.2 交货、完工工期: 60个日历天。(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多媒体设备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印章。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材料)包括:/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30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4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99*****07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2301号

邮 编:******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83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1月2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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