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路1387号51幢拆还建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张东路1387号51幢拆还建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4ZJPD0085 标段号: QW1
招标人: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560号9B
招标人联系人: 程艳珍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
招标项目名称: 张东路1387号51幢拆还建项目
建设地点: 浦东新区张江镇张东路1387号51幢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张东路1387号51幢位于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一期领袖之都东区,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东延伸工程选专项规划》,地铁13号线东延伸工程隧道下穿张东路1387号51幢,与建筑桩基重合。为配合工程建设,需拆除领袖之都拆除领袖之都51幢,桩基拔除施工完成后,按原址、原样对领袖之都51幢进行复建。办公楼为3层,建筑面积2700.86㎡,首层层高为4.5米,其余层高为4.05米,建筑总高度14.1米。
工程总投资: 2957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2957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583.98万元
建设周期: 355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要求
第一条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其以上
以上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无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二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勘察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一)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二)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应形成一个主办单位为联合体代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2、一个单位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合体)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当联合体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30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2月05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会阳 联系电话: 136*****249
备注: 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开标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大屏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开标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大屏幕)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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