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现代产业学院室内外灯光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准东现代产业学院室内外灯光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准东现代产业学院室内外灯光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XG-2024-CG10-BD01
项目名称:准东现代产业学院室内外灯光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准东现代产业学院室内外灯光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更换室外太阳能路灯195座、更换室外草坪灯160座、增设高杆灯4座、中杆灯6座、造型灯6座,大礼堂室内声控开关若干、安装分区配电箱5个及用于改造需要的路面开槽及修复相关工程;具体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
③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1: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准东产教融合科技创新园
联系方式:176*****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创四路89号天宜成商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芳
电 话:099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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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室内外灯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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