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张市镇崔庄村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尉氏县张市镇崔庄村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尉氏县张市镇崔庄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三大街与周天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锦杭医药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尉财谈判采购2024-394 | |||||||||||||||
2、项目名称:尉氏县张市镇崔庄村道路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53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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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新修道路长1334米,路基宽4米;路面宽3米,路基厚度15厘米,10%水泥稳定土;路面厚15cm,C25砼,路面伸缩缝(假缝)深度5公分,间距4米,4002平方米; 5.2、项目地点:尉氏县张市镇崔庄村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5.6、计划工期:25日历天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版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网页信用查询截图或经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因信用中国网站更新而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不同查询页面截图,在本项目中均有效。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中型、小型企业),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开封市三大街与周天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锦杭医药院内 | |||||||||||||||
3.方式:获取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资料胶装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售价:5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尉氏县张市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尉氏县张市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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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尉氏县张市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开封市尉氏县102省道 | |||||||||||||||
联系人:甘先生 | |||||||||||||||
联系方式:137*****82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 |||||||||||||||
联系人:耿女士 | |||||||||||||||
联系方式:139*****12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耿女士 | |||||||||||||||
联系方式:139*****120 |
标签: 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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