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便携式车厢监控视频记录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南昌局集团公司便携式车厢监控视频记录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动车段便携式车厢监控视频记录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FDZ-2024-11-27)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动车段便携式车厢监控视频记录器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福州动车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便携式车厢监控视频记录器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铁路车载记录仪(含电池)464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制造企业原厂开具的授权证书及加盖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以确保所提供物资为正品。2.报价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报价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报价人所报设备须为全新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范要求及采购技术规格要求。4.报价人不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情形。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30日 09:00至2024年12月5日 0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09:00,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96号,天集大厦(江西银行)4楼南昌局集团公司标准化交易基地谈判室3。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昌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万工
电 话: 135*****894
传 真: /
电子邮件:*******@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铁路支行
账 号: 791*****4310801
8.其他
2024年11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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