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房政工建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营房政工建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营房政工建设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C02-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房政工建设改造工程,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营房政工建设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自筹且已落实。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2.5 计划工期:2016年12月14日至2017年01月05日。
2.6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中标后,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不得无故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_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509A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已完成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联系人:李阔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联系人:王志娟
电话:0431—********-***
标签: 建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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