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11G机车干燥器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DF11G机车干燥器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务段DF11G机车干燥器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编号GJJC2024F125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本项目采购人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务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务段DF11G机车干燥器整治项目择优选别选择1家供应商,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二、采购内容

32台DF11G机车干燥器整治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近5年铁路局或机车厂机车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整治或供货业绩 3、干燥器产品必须按照铁总《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155号)的文件规定开具合格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遵守采购人制定的规则。 5、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和依法纳税记录。 6、不接受代理厂商报名 备注: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报价;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 (10)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情况;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站西路尾路广州机务段511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11月30日13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4日17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站西路尾路广州机务段511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站西路尾路广州机务段511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务段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站西路尾广州机务段

联 系 人:丘工

电 话:020-********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广州机务段

日期:2024年11月30日

,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务段 干燥器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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