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ZB-202411-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云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福建曦达瑞赢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光伏发电 EPC 项目选址位于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场址海拔高程
在 900-2100m。本次项目场址主要利用园地、茶地,光伏场区总占地面积约 9000 亩。场址
区中心距云县县中心直线距离约 30km,附近有乡道及村村通道路在规划区内穿过,主干道
交通较为便利。工程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第一期规模为 190MW;第二期为其他乡镇计划
310MW。以上均为交流侧容量,直流侧装机容量为其 1.2 倍。本项目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
各光伏发电单元变压器升压至 35kV 后接入新建 220kV 升压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或由设计、施工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
(1)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
(修、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
经理。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因项
目建设需求,设计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驻场服务,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电气类或建筑类专业),有工程技
术管理工作经验。
(4)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 类),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拟派其他设计人员资格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 人、专业设计人员(电力或电气
专业)不少于 2 人,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电力或电气类工程相关专业)。
(6)拟派其他施工现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 2 人,一级
注册造价工程师、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各不少于 1 人,且以上各岗位
(专业)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
※ 投拟派往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不能
为同一人(为不同人员,不能兼任),否则不予认可。
3.4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累计装机容量 200MW
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及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至少含首页、
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或“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证
明材料应体现时间、签约主体、合同内容、项目规模、合同金额等内容。联合体投标的牵头
人须满足业绩要求。】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2023 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成立时间不足 3 年,
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
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3.6 信誉要求:
(1)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人近三年无任何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
截图。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
工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
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
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
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
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8 投标人在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还须出具以下承诺:
(1)如因招标人未能履行完招标人或其他相关方内部投资决策程序、或未能取得完整的政
府部门合规手续等导致本次招标结果未能执行的,中标人无权向招标人索要任何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2)招标人取得了具体批文,但批文所涉的项目规模、总投资额等未达到本次招标项目具
体指标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单价依然不变,招标人亦无须向中标人补偿有关招标代理服
务费、工程费用(如有)等;
(3)招标项目推进过程中因工程实际变化,或招标基础信息不准确等导致招标工程实际造
价变动的,则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招标单价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招标人无须向中标人补偿任
何费用;
(4)理解本招标项目最终的政府批复或备案主体并非直接为招标人,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
补偿。;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
彩色复印件整理成一个 PDF 文档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961303669@qq.com),并联系招
标代理工作人员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获取招标文件。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持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
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B 座第 41
层 4109 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00 元/套,售后不退。注:如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
应联系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费缴纳至采购代理公司指定账户,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
止时间内缴费完成的,视为放弃参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B 座第 41 层 4109 号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B 座第 41 层 4109 号
七、其他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福建曦达瑞赢新能
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此项目为预招标,待该项目履行完招标人或其他相关方内部投资决策程序,且获取相关政府
部门合规手续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上述建设条件或该项目未能履行完招标人或其
他相关方内部投资决策程序、招标人未能取得完整的政府部门合规手续,则不执行该招标结
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经济、时间等)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补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即建设内容及规模):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光伏发电 EPC 项目选址位于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场址海拔高程在 900-
2100m。本次项目场址主要利用园地、茶地,光伏场区总占地面积约 9000 亩。场址区中心距
云县县中心直线距离约 30km,附近有乡道及村村通道路在规划区内穿过,主干道交通较为
便利。
工程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第一期规模为 190MW;第二期为其他乡镇计划 310MW。以上均为
交流侧容量,直流侧装机容量为其 1.2 倍。
本项目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各光伏发电单元变压器升压至 35kV 后接入新建 220kV 升压
站。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建造,本项目容量计划为 600MWp(交流侧约
500MW),本 EPC 工程范围包括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含储能)、送出线路。具体工
作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
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送出线路的勘察与设计。包含地形图测量、地质勘探、初步
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2)采购
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储能、送出线路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
消耗品的制造、采购、监造、验收、运输及储存。
(3)施工
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含储能)、送出线路的建筑安装工程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
①土建工程:道路工程,光伏场区、升压站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试桩、支架与设备基础
工程,挡土墙、场区排水沟、植被恢复等水保工程,集电线路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地埋与架
空)等;
②安装工程:光伏支架与光伏组件安装,光伏场区、升压站(含储能)电气设备安装(箱变、
逆变器、分支箱、电气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通信工程,消防工程,电缆与架空线
路安装,接地工程,场区围栏等;
③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送出线路的调试、试验、启动、并网测试、工程验收。
(4)其他中标人应履行责任:
①负责办理本工程的各项手续。
②负责光伏场区、升压站征租地费和青苗补偿费、线杆迁移、构筑物拆除、迁坟,集电线路、
送出线路塔基的征地费及其他费用如修路等措施费用。
③负责征地协调和配合。
④按照招标人的总体进度要求,参加设计联络会,按时提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
工、安装、运行说明及图纸。
⑤中标人的系统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应报招标人同意,招标人有审查权和否决权。工程初步
设计方案应通过招标人审查批准后实施。
⑥对工程所有设备的选择和采购应报招标人同意,招标人有否决权和检查权。
⑦负责招标人采购到货的光伏组件的到货检测、第三方实验室送检;由投标人设置临时堆场,
临时堆场满足不小于 10MW 光伏组件堆放要求。
⑧负责与本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
⑨编制调试大纲并完成检验、试验、分部调试和总体调试。负责派遣技术专家检验和调试(包
括功能试验、调试、试运行)设备、装置、材料等,负责工程整体性能保证。
⑩对招标人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负责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凡涉及本工程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竣工投产、
工程检查、专项验收、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档案验收、工程协调、竣工结算等所有工
程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中标人的工作范围,
2.4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云县。
2.5 项目实施时间:300 日历天(具体按照发包方确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组织实施)。
2.6 质量标准要求:
(1)设计:符合《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导则》、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行业主管单位相关规定,满足发包人就本项目设计成果提出
的要求,完成专项图纸审查,并通过云南省电网公司、临沧供电局的接入方案审批及并网验
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采购: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现行产品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
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设计值,满足接入电网及发
包人要求;
(3)施工: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
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并网运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或由设计、施工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
(1)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
(修、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
经理。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因项
目建设需求,设计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驻场服务,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电气类或建筑类专业),有工程技
术管理工作经验。
(4)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 类),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拟派其他设计人员资格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 人、专业设计人员(电力或电气
专业)不少于 2 人,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电力或电气类工程相关专业)。
(6)拟派其他施工现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 2 人,一级
注册造价工程师、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各不少于 1 人,且以上各岗位
(专业)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
※ 投拟派往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不能
为同一人(为不同人员,不能兼任),否则不予认可。
3.4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累计装机容量 200MW
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及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至少含首页、
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或“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证
明材料应体现时间、签约主体、合同内容、项目规模、合同金额等内容。联合体投标的牵头
人须满足业绩要求。】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2023 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成立时间不足 3 年,
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
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3.6 信誉要求:
(1)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人近三年无任何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
截图。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
工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
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
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
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
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8 投标人在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还须出具以下承诺:
(1)如因招标人未能履行完招标人或其他相关方内部投资决策程序、或未能取得完整的政
府部门合规手续等导致本次招标结果未能执行的,中标人无权向招标人索要任何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2)招标人取得了具体批文,但批文所涉的项目规模、总投资额等未达到本次招标项目具
体指标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单价依然不变,招标人亦无须向中标人补偿有关招标代理服
务费、工程费用(如有)等;
(3)招标项目推进过程中因工程实际变化,或招标基础信息不准确等导致招标工程实际造
价变动的,则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招标单价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招标人无须向中标人补偿任
何费用;
(4)理解本招标项目最终的政府批复或备案主体并非直接为招标人,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
补偿。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 17 时 00 分,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华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 B 座第 41 层 4109
号)
3.方式: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单位
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
复印件整理成一个 PDF 文档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961303669@qq.com),并联系招标代
理工作人员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获取招标文件。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营
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B 座第 41
层 4109 号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1000.00 元/套,售后不退。注:如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应联系采购代理工作
人员将招标文件费缴纳至采购代理公司指定账户,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缴费完成
的,视为放弃参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应招标人要求,因项目时间紧迫,为了保障项目正常按期推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
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6.2 纸质文件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曦达瑞赢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680 号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1381022023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 B 座第 41 层 4109
联系人:何茜、刘艳伍
联系电话:15987150113、13404323030
日 期:2024 年 11 月 3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曦达瑞赢新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曦达瑞赢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680 号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 话:138102202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 B 座第 41 层 4109
联 系 人: 何茜、刘艳伍
电 话: 15987150113、13404323
电子邮件: 396130366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伏发电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云南华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