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广州市黄埔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项目_广州市黄埔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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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4-******-04-01-******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信号灯设施优化工程、交通拥堵治理工程、交通安全治理工程、交通秩序治理工程、静态交通治理工程、公交停靠站升级工程、交通大数据中心、配套应用系统等8个方面。详细实施内容如下:1.对18个无信号路口新建信号灯;对182个信控路口加装车流量感知设备;将54个定时信控路口升级为SCATS信控路口;对30个单点信控路口进行联网联控;对现状160个信控路口加装非机动车信号灯;2.交通拥堵治理工程:建设20条可变车道,20条借道左转车道,3.7公里潮汐车道【范围涉及珠吉路-科珠路、丰乐路-科丰路、科学大道-开泰大道等道路为主干道;茅岗路、大沙地东路等道路为次干道;广汕公路、广园快速路等道路为快速路】,涉及11个路口;3.交通安全治理工程:建设未礼让行人抓拍点12处,对50个路口、32处路段过街、110个路侧出入口进行交通安全整治等;4.交通秩序治理工程:对52个路口进行交通秩序整治;治理23处路口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等;5.静态交通治理工程:建设路内全天准停泊位2670个,配套泊位监控设施534套;路内限时停放泊位1700个等;6.对20座公交站加装电子站牌;7.建设交通大数据中心;8.配套开发5个应用系统。本项目采用4等水准测量。具体勘察及设计内容详见招标内容和勘察及初步设计任务书。
招标内容 ①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 ②初步设计部分: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提出新建及改造方案,开展相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方案公示征求意见、概算审查,编制交通大数据中心及应用系统的方案、初步设计深度达到黄埔区相关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开发类项目管理要求。 (注:上述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基础资料和勘察及初步设计任务书。)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要求。 注:1.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执行。 2.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但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按1.4.2条执行。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或交通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最多只接受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4.7 申请人没有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 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或交通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30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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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交通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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