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洋县水利局 | ||
行政区域 | 洋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1日 18:2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南环路与真符路十字向南200米太阳谷.康郡(东大门)一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南环路与真符路十字向南200米太阳谷.康郡(东大门)一楼招标部 | ||
预算金额 | ¥18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樊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211 | ||
采购单位 | 洋县水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洋州中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1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康诚建设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一环路盛世国际2号楼写字楼20层20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211 | ||
附件: | |||
附件1 | 政府采购表维修养护 | ||
附件2 | 采购需求-维修养护 |
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南环路与真符路十字向南200米太阳谷.康郡(东大门)一楼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KCZC-2024-0051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5,965.4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东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494,295.8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4,295.8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东片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4,295.83 | 494,295.8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
合同包2(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南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537,197.8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7,197.8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南片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7,197.80 | 537,197.8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
合同包3(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中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402,209.6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2,209.6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中片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2,209.64 | 402,209.6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
合同包4(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西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382,262.1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2,262.1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西片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2,262.14 | 382,262.1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东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 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南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 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中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 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西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 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东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会计师资格证书)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合同包2(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南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会计师资格证书)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合同包3(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中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会计师资格证书)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合同包4(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洋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西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会计师资格证书)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南环路与真符路十字向南200米太阳谷.康郡(东大门)一楼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南环路与真符路十字向南200米太阳谷.康郡(东大门)一楼会议室
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南环路与真符路十字向南200米太阳谷.康郡(东大门)一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洋县水利局
地址:洋州中路1号
联系方式:138*****109
名称:康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一环路盛世国际2号楼写字楼20层2005室
联系方式:153*****211
项目联系人:樊女士
电话:153*****211
康诚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1日
标签: 小型水库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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