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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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为长沙市第六中学提供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等服务。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

三、技术规格

详见磋商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长沙市第六中学

五、服务标准

(一)人员配置

成交人提供不少于11人的保安队伍,为长沙市第六中学提供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等服务。

(二)岗位任职要求

1、工作经验:退伍军人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含)以上。

2、年龄及身高要求:45周岁(含)以下,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3、执业资格要求:保安人员须持有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要24小时值班,因此需至少3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4、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不能有不良嗜好,吸毒史,犯罪记录等行为。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3)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5)初中(含)以上学历;保安队长需要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6)通过岗前培训;

(7)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

(三)服务时间

24 小时按需服务。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出入管理

(1)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3)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出入需进行验证和刷卡。

(4)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5)需要使用手机进行扫码打卡巡逻,需要接听防欺凌报警设备并及时处置。

(6)保安队长需要能够使用办公软件,能够使用学校预警平台软件;

(7)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8)学生必须通过刷脸才能进出学校。特殊情况需要再临时请假群报备,经过班主任确认后方可离开学校

2.安全巡查

(1)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3)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4)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6)每天对校内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宿舍区域夜间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

3.消防系统

(1)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3)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4)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5)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6)每天对校内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宿舍区域夜间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

4.门前“三包”工作

(1) 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口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2) 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对校门口吸烟行为进行主动劝导。

(3)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场地布置、活动所需物品的运送以及日常搬运工作,服从学校或物业经理日常管理等。

5、其他要求

(1)每天要对所有楼栋(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时的巡查,及时了解、掌握、处理、上报巡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各种预防措施,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必须有交接班台账。与学校保卫专干一起进行消防器材检查及其安全隐患的排查。

(2)学校电梯发生意外事故时,消防控制室人员或巡逻人员应在5分钟内通知物业相关人员进行紧急情况处理,如有被困人员协助物业人员做好相关安抚和救助工作。

(3)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对外来人员(含施工及维修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外来人员一律由教职工带入校园并逐一登记;闲散可疑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学、放学时段一律安排保安人员在门口护送)予以执行。问清来访人员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4)及时接听值班电话,重要电话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汇报。

(5)及时掌握学校安保基本情况,学生上下学时段必须在校门口持必备的安保装备上岗执勤,密切关注周边动态并及时制止侵害学校师生权益的行为。

(6)遇突发情况,应与学校保卫处和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及时果断处理。

(7)值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着保安服,做到衣帽端正、服装整洁、严禁混穿。

(8)文明礼貌,待人热情;行为得体、耐心细致;严于律己,在岗尽责;语言规范,简洁明晰;举止端庄,坐站有相;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9)工作时间不得打牌赌博,不得在传达室或校园抽烟,不得喝酒,严禁工作期间睡觉,在岗不在位。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躺卧或趴在桌上。

(10)积极化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严禁恶言相向。对待师生和外来人员的询问,不得简单粗暴。严禁聚众斗殴、打骂学生、动手伤人。

(11)保持值班室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大件物品。

(12)确保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保安人员年变动率不得超过合同编制基本安保人员人数的20%。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13)各种值班记录每周开保安例会前,要按时上交保卫处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整改到位。

(14)自觉接受保卫部门业务工作的管理、指导、督查和考核。

(15)在门口做好监控记录、消防检查记录、突发事件记录,并每天上报给保卫处。

(16)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17)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18)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19)每周清查一次安防器械,每天清查一次监控设备、防欺凌设备等(不限于此两项)的设备是否正常。

(20)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6、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长沙市长财购【2024】5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1、风险承担
1.1市教育局和学校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成交人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1.2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成交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成交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成交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1.4成交人在安保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成交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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