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盐城市大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411290034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市大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万元, 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盐城市大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盐城市大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
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30 08:30到2024-12-06 18:00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30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02:30-0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有效的营业
执照、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
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326587345@qq.com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
后请即刻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联系人:冯建兰;联系方式:15951551784)查收并确认。因电
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未按上述要
求递交材料且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注:按照上述规定递交相关材料
后,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格式文件将通过投标人材料中预留的投标人电子邮箱向投标人递交材
料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或预留邮
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20 09:30
递交方式:纸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20 09:30
开标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地点
为: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
式,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必须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否则视为未
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将不予受理。 3、本
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
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盐城市大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规定时
间内至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最高限价:20万元
4、采购需求:盐城市大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保洁、室
内外绿化养护、会务服务等以及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服务区
域: 采购人办公楼、户外广场等所有属于采购人的范围。盐城市大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位于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飞达西路51号,总建筑面积约6500m2、室外场地面积7500m2。室外绿化
面积3890m2。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合同期满后,在年度预算有保障,招标人
对中标人服务满意,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可通过一年一续的
方式签订合同,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两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
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办法。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3、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大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
址: 大丰区飞达西路51号
联 系 人: 袁老师
电
话: 17826259007
电 子 邮 件: 326587345@qq.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高新区五一路5号
联 系 人: 冯建兰
电
话: 15951551784
电 子 邮 件: 32658734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