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鹅湖书院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铅山县鹅湖书院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铅山县鹅湖书院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铅设招字[2024]第7号
铅山县鹅湖书院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铅山县鹅湖书院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铅山县鹅湖镇。
3、建设内容:鹅湖书院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项目设计服务内容为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与环境提升设计等;鹅湖书院坐落在鹅湖镇鹅湖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代“天下四大书院”之一,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鹅湖书院文化交流中心(含文化交流中心展厅、多功能会议厅、行政办公空间、室内重点空间和展陈设计、其他配套服务功能等),研学交流基地(含综合教学、工坊研学、行政办公、地下展厅、其他功能区等),鹅湖书院历史文化展陈、景区入口门户景观提升、鹅湖书院本体及周边景观提升,鹅湖之会会址环境提升,书院停车场布置、景区整体景观串联、农田整体梳理以及雨污水管网建设等配套设施。
4、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5、本项目设计费:本项目设计招标要约价格(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为544万元(最终以本工程经财政评审后的审定价为计费额,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3)*折扣系数(65%)计取。
6、设计周期:本项目总工期75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报审,5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总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7、 招标范围及内容:(1)设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建筑(含地下室)、装饰、结构、安装(含给水排水、暖通、电气、消防)、总图、基坑围护、幕墙、钢结构、精装修(含部分展陈)、智能化专项、景观(含室外绿化)、绿建专篇、节能专篇、能耗监测系统、电梯、配电设备等配套、红线内道路、综合管线、停车场、围墙等所有专业设计。(2)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及图审机构审核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建筑工程设计规范标准深度规定,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甲级(含)以上资质、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提供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及劳动合同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
4、拟派各专业人员配备要求:提供各专业人员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及劳动合同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投标人视项目需求可自行配备含以下各专业人员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岗位人员专业以岗位证书为准。
序号 | 专业 | 注册资格或职称 | 人数 |
1 | 建筑 |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2 | 风景园林 |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3 | 给排水 |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4 | 结构 |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5 | 电气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6 | 暖通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提供原件扫描件);是委托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及劳动合同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告知承诺相关信息需在“江西住建云http://zjy.jxjst.gov.cn/w/dataQuery/center”中可查询,并提供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便在开标过程中评委备查。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9、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投标保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
因本项目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彩色扫描件,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上报名;
2、文件获取: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铅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设计补偿费:招标人将不对未中标人进行经济补偿。(注:如果本次招标不成功,则不支付任何投标人方案补偿费用。本次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计方案版权归招标人所有);
3、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也无需递交相关材料的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参与本项目相关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铅山县富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9*****741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1*****70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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