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邻水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四川省邻水县职业中学拟对《邻水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对询价采购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邻水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人:四川省邻水县职业中学。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公用经费

5.预算控制价:人民币*****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整。

7.服务费:1000元整

8.项目地址:四川省邻水县职业中学。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及时间

1.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四川省邻水职业中学校园内张贴栏以张贴方式或学校门户网公示。

2.公告及报名时间:①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四川省邻水县职业中学立德楼3楼现场报名(报名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询价采购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4.承诺函(提供原件,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5.报价表(原件,格式自拟)。供应商报价不能低于采购控制价的50%。低于采购控制价的50%则按废标处理。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未要求提供原件的均提供复印件,且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报价供应商的公章(鲜章)。

四、商务要求

1.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履约期限(即履约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项目水土监测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完成备案。

3. 付款方式:提供符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项目水土监测报告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水土监测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完成备案后支付合同金额余下的50%。

4. 安全责任:在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 验收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其他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是指完成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监测工作所需开展的野外作业、报告编制、专家咨询、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测量测定、税金和利润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相关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等皆由其自行承担。

(2)业绩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近2年(最少1个项目)实施的项目监测服务业绩。

(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和配合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指导,同时负责编制、归档相关技术文件等全部资料,在采购人需要的情况协助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监测内容和重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方面。其中:在扰动土地方面,应重点监测实际发生的永久和临时占地、扰动地表植被面积、永久和临时弃渣量及变化情况等;在水土流失状况方面,应重点监测实际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分布、土壤流失量及变化情况等;在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方面,应重点监测实际采取水土保持工程、植物和临时措施的位置、数量,以及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前后的防治效果对比情况等;在水土流失危害方面,应重点监测水土流失对主体工程、周边重要设施等造成的影响及危害等。

(二)监测方法和频次

成交供应商应当针对不同监测内容和重点,综合采取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视频监控、地面观测、实地调查量测等多种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高新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和水平,实现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定量监测和过程控制。扰动土地情况应至少每月监测 1 次,其中正在使用的取土弃渣场至少每两周监测 1 次;对 3 级以上弃渣场应当采取视频监控方式,全过程记录弃渣和防护措施实施情况。水土流失状况应至少每月监测 1 次,发生强降水等情况后应及时加测。其中土壤流失量结合拦挡、排水等措施,设置必要的控制站,进行定量观测。水土流失防治成效应至少每季度监测 1 次,其中临时措施应至少每月监测 1次。水土流失危害应结合上述监测内容一并开展。

(三)监测成果及报告

成交供应商在监测工作开展前要制定监测实施方案;在监测期间要做好监测记录和数据整编,按季度编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监测季报);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应编制监测总结报告。监测实施方案、日常监测记录和数据、监测意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应及时提交生产建设单位。成交供应商发现可能发生水土流失危害情况的,应随时向生产建设单位报告。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机关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季度的监测季报。其中,水利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监测季报向项目涉及的流域管理机构报送。

(四)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合同约定。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要求据实响应,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响应格式自拟)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抽签的方式的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供应商则按废标处理。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开标地点:四川省邻水县职业中学立德楼3楼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省邻水县职业中学

联 系 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159*****625

代理机构:广安政公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180*****316

四川省邻水县职业中学

2024年11月28日

备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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