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七人民医院100M政务专线租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市第七人民医院100M政务专线租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100M政务专线租赁服务项目,因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现进行(第二次)挂网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名称:100M政务专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CGB2024-49
三、项目概述:
为保障医院政务系统业务正常开展,须采购政务专线租赁服务,本项目预算2.88万元,最高限价2.88万元,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技术参数、服务、商务服务要求:
(一)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1.按《电信服务规范》中相关规定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和通信质量保障。政务专线,传输数据电路:100兆宽带(100M MST)。
★2.正常运行率要求为99.9%以上,即除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0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外部不可控因素外,线路发生中断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应保证每条线路的物理安全,并保障用户方网络以外的用户不能通过该线路进行任何访问,避免非法网络攻击。
4.端到端设备之间ping包往返时间不得高于30ms,丢包率不得高于0.05%,抖动不得高于30ms,且不应出现突发的性能劣化。
A端口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数据中心机房。
Z端口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A座305机房(大数据办)。
★5.需在1日内配合采购人完成专线相关业务资料办理,并完成接入。
▲6.短信提醒:当网络出现故障时,需要给采购人相应的业务管理人发送短信,且支持添加多人。(需提供公众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及信息发布系统平台软件著作权)
★(二)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每6个月,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同总金额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售后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供应商在服务器内提供维保服务,设备因质量产生的问题需对设备进行更换。
(2)链路故障10分钟响应,90分钟抵达现场,120分钟内恢复,一条街道及以上区域范围故障5小时内恢复。
3.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单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
4.验收的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违约责任:
(1)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项目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服务要求不达标造成问题的,按照违约办法执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若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提供由他人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因此引起发票无法认证、认证不符或其他任何因发票瑕疵导致发票作废等情形。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4)若供应商工作人员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每发生一次,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期限往后延长7天。
(5)因供应商原因,未能满足服务要求的,每拖延一天,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超期天数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6)链路故障未能2小时内恢复,区域大面积故障未能5小时内恢复的,每超过1小时,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
(7)未能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项目服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再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同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追偿。
7.其他:无。
[注]:★代表实质性要求,▲代表重要参数
六、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须不少于3家,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中选供应商。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价格由低到高确定中选供应商,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且价格相同,由评审小组在监督代表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方式推荐中选供应商。
七、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报名时提交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和邮箱号码)。
[注]:报名时仅需提供以上资料,无需提供比选响应资料。比选响应资料需在比选当日及当日规定时间前带至现场提交。
八、比选时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响应资料正本一份即可,无需副本)
(一)资格响应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提供2024年12月1日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并下载打印。(信用信息资料图片要求模板见附件),查询方法:登录“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搜索条内输入公司名称并点击查询→点击界面上出现的公司名称→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打印出相关信用信息资料即可)。
[注]:以上1-5项为响应文件的资格响应部分,缺一不可,须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出现资料不齐、内容与采购公告要求不符、未按规定签署及盖章、材料过期失效等情形,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其他响应
6.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7.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8.商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9.业绩证明材料。若无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不提供;
10.比选公告及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其他内容资料(格式自拟)。
[注]:
1.评审过程中,对于已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对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公告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公告的规定,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3)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在评审现场沟通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的实质性要求的;
(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采购公告要求不一致,且采购人无法接受的。
但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除采购公告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2)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2.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响应文件内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密封递交(封面、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格式自拟)。响应文件请于比选会当天的比选时间前密封送达比选现场,未密封或未在比选会开始时间前送达的一律拒绝收取。
5.不接受邮寄资料。
6.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在医院官网公开发布,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比选文件。
7.我院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并向社会公布,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竞争。一旦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活动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8.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选/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选/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选/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0. 在本项目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第三方渠道对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进行关联性审查,采购人有权对审查提示的风险事项做出相应的结果处理。
11.其余相关事宜,按照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相关内控制度并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4日(工作日),上午8:15-12:00时,下午13:00-17:00时。
十、报名地址: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室(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综合楼七楼);报名、项目咨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罗老师。
十一、比选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9时00分。
十二、比选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综合楼七楼******室)。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日
附件1:
承诺函
致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 )参加100M政务专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的采购活动,现承诺: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非联合体参加。
二、截至比选/比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也无接受国家各级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100M政务专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参加货物/服务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务,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并作出如下声明:
1、我方无条件认可《采购公告》中原则申明的相关内容。
2、我方将严格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章)
代 理 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后)
附件3:
报价函
项目名称:100M政务专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GB2024-49
项目名称 | 报价金额(元/年) | 备注 |
100M政务专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如适用)。
3.超过总价限价和各分项限价的报价无效。
4.报价函有多页的,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5.上表中的“报价合计”金额仅作为本项目计算报价得分使用,实际结算金额根据项目使用情况据实结算(如适用)。
供应商名称: XXX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4:
技术参数/服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100M政务专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GB2024-49
采购公告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 备注 |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一点“技术/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 □偏离 |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100M政务专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GB2024-49
采购公告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 备注 |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二点“商务要求”。 | □完全响应 □偏离 | 本项目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选文件无效。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5:业绩证明材料(若无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不提供)。
附件6:比选公告及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其他内容资料。
附件7:
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10分) | 10% | 以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 |
2 | 技术指标要求 (25分) | 25% | 所投产品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所有技术参数没有负偏离25分;每有一项带“▲”参数有负偏离的扣13分;每有一项不带“▲”参数有负偏离的扣6分。 |
3 | 实施及服务方案(40分) | 40% | (一)专网技术方案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专网技术方案, 方案包括①网络架构、②专用网络质量保障方案、③整体调试方案、④现场管理制度及进度计划等;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方案中每有一处有逻辑性错误或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的扣2.5分;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二)运维服务方案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运维服务方案,方案包括①维护服务体系及方案、②服务团队配备及管理方案、③应急保障措施、④故障工单处理方案等;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方案中每有一处有逻辑性错误或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的扣2.5分;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服务团队 (7分) | 7% | 1.供应商中选后需为采购人针对性地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项目保障团队(参加采购活动时需提供承诺函),满足要求的得1分; 2.项目经理具备由人社厅颁发的《信息与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3.项目组成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有线传输)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该项最高得2分。 4.项目保障团队成员至少一人同时具有网络安全能力认证证书(CCSC)和网络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的,得2分; 注:1、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在职证明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以上人员不重复计算; 3、一人若有多个证书,按一人计算。 |
5 | 综合实力 (8分) | 8% |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需包括:提供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公共安全分析及预警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 | 业绩 (10分) | 10% |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附件8:“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资料要求如下:请提供以下样式的截图资料。(要求截图完整,能够显示右上角“生成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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