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年城区公共绿地花化彩化采购项目标段五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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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按照采购人的具体通知要求交货及栽植。

1.2 交货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1.3 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免费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服务标准

一、供货要求

1、本次项目的采购要求就是采购人按实际需求向中标人采购花卉及辅材,道路花卉更换,中标人需要安排人员栽植,并进行养护,花卉摆放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地点摆放到位并养护,如供应花卉材料的质量问题和栽植问题及安全事故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在养护期内如果花卉材料有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的,要求中标人及时更换。

2、中标人以总承包的形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否则,取消供货资格,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3、供货期限内,中标人应承担所需全部服务人员的社保、医疗、安全等全部责任。中标人应当委派1 名熟悉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如更换负责人时要提前通知采购人。

4、当采购人需要进行花卉采购时,采购人将所需花卉清单通过邮箱或书面告知的方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最迟2小时内给予回复(根据投标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在供货前,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采购人的要求制定花卉采购单,包括:花卉清单(品种、规格、数量、要求)、初步估算所需费用、约定供货时间等。材料采购单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书面签字后,中标人方可进行该批花卉供货。在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可征得采购人口头同意后进行材料供货,但项目数量必须由采购人指定的人员签字确认。

5、招标文件清单中的花卉及辅材的数量、规格、品种及实施地点采购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市场、现场及中心工作任务安排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和调整,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采购单为准,但结算总价不得超中标人投标报价。

6、在供货时,中标人须按照与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采购单内容要求进行供货,具体要求如下:

6.1对供应花卉的质量负责。如发现花卉有质量问题(规格不符、冠型不饱满、不优美、黄叶、干枯、病虫害等),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将该部分花卉材料更换成符合要求的。如中标人拒绝更换未能将有问题的花卉材料全部更换为合格的,则采购人拒绝收货和拒绝支付该部分花卉材料的货款。如因供应花卉的质量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全责,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6.2在约定供货时间内,将供应的花卉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送货前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检查和清点。中标人必须注意交通安全以及保护花卉不损坏,如因中标人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如交通事故、作业安全事故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涉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6.3如因供应花卉的质量问题和栽植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

6.4接受采购人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二、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中标人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中标人负责对货物栽植后的养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中标人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配带的物品,中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4、中标人为其提供的投标货物提供质保期保障。

5、协议定点期限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中标的货物进行转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实施并冻结货款。

6、投标人须在供货完后清理供货现场,保持供货现场的干净。

三、施工组织要求

1、种植准备

1.1种植前需要对土壤进行准备,栽植土壤一般要求是富含大量有机质的腐殖土,对不符合要求的土壤须进行必要的改良,撒施营养土和腐殖酸颗粒复合肥,以达到良好的土肥结构。

1.2整地过程中,花坛内土层面应低于花坛口5cm左右,多余土壤予以清除。种植前对土壤进行除草、翻晒,清除土壤中的碎石及其他杂物,并对土壤喷洒高锰酸钾进行消毒处理。整地时做到地势呈龟背形,花池的效果坡度一般为10%左右。

1.3每次种植前须确认花卉种植方案,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放样,主要利用卷尺、白灰、竹签做样,必要时利用相关仪器进行定点定位,放样完毕进行自检。

1.4花卉选择:严格按照采购约定执行。

2、种植过程

2.1种植现场由于车流量较大,须注意施工安全,安放交通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进行交通安全维护。

2.2针对运到现场的草花,选取颜色艳丽、无损坏、无枯叶、无焦边的花卉进行种植。

2.3种植时,种植深度将新土覆盖原土球2—3cm,种植后无裸露的根部,覆土平整。尽量不将草花原土球弄散,以防伤根。严格按施工图纸种植草花,防止品种及色彩混淆。

2.4花卉种植的顺序:一般花坛应从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图案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避免种植完毕后发生踩踏情况。

2.5花卉种植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杂物以及多余土壤和残花残叶。并及时安排浇水,浇水时要注意方法,采用人工手持水壶或胶管浇灌,避免水压过大造成所栽草花倒伏或水土流失,要做到浇透、浇到位,浇水次数要根据天气情况变化而定。

3、卫生管理

施工后要及时清场,须保护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洁,无垃圾随意丢放、抛洒,产生的废弃物、包装物应及时收集、清除。

4、养护管理

4.1除草除杂:安排工人进行巡检,做到无明显杂草。主要在春季和夏季多雨季节的杂草较多,要保证草花中无杂草,确保美观。定期清除残花败叶,确保观赏效果。

4.2浇水:做到见干即浇。在春、夏季要尽量避开中午炎热时间段,尽可能安排在清早和傍晚时分进行浇水。同时要做好现场保洁工作,不将土壤冲到马路上。

4.3病虫害防治:由于草花在夏季和春秋季节的病虫害较多,应安排技术人员定期观察,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一旦出现病虫害,及时处理。

4.4施肥:根据草花生长实际需要进行施肥,主要以追施叶面肥为主,以保证草花的生长良好和花朵茂盛。

4.5补植和更换:对于种植区域的草花,如出现死亡、枯萎等情况,应及时更新补种。

六、验收标准

1、花卉的验收标准:

1.1严格按照清单要求的品种进行供货,不得变更品种(经采购方确定的除外),如在采购方验货清点时发现供货与甲方提供的清单品种不一致且存在杂色的,采购方可对整批货物拒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1.2严格按照采购的规格进行供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采购方对供货方提供的货物按照采购规格进行抽检,如规格合格率低于98%的,采购方可对整批货物拒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1.3采购人按照清单对花卉规格品种数量及品质进行清点,如不符合要求则马上退货。

1.4花卉要新鲜、花色鲜艳、叶色浓绿、形态优美,不能出现萎蔫、失水现象。每次换花栽植后,初期开花率应大于等于80%。

1.5不能携带病虫害到现场,在栽植过程中花卉辅材出现的病害现象由中标人自行更换。

1.6所有花卉采购单价包括地形整理、栽植、养护等内容,其中地形整理每次出土不低于6—8cm。

2、其他验收要求

2.1中标人每次供货并栽植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花卉的品种、规格等相关情况,对各品种花卉的栽植密度及栽植面积进行核验,对各品种花卉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查,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没有按照要求的密度进行栽植的(三处及以上),整体结算按照本次栽植总量的30%进行计算。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签收手续;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中标人有一次无正当理由或者采购均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花卉材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2.2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3本项目中的所有产品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对产品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中标人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如发生货物数量缺少,送达时间延误,质量不合格等情况,采购人可拒绝签收,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2.5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一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6货物栽植后的竣工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栽植花卉质量、品种规格及工程量进行现场确认,以采购人、监理、设计及供货单位共同确认的面积进行结算。

2.7后续的养护工作,严格按照本文件施工组织要求及采购人要求实施,对因中标单位养护不到位而造成的花卉绿植品相不佳、枯死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对花卉绿植进行整体更换(因采购人要求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除外,如极端恶劣、高温天气等),以确保整体品质。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货到栽植验收合格后,以中标单价乘以实际数量,按次结算。

1.3 具体以财政审批支付为准

2、采购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禁止参与我单位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现场负责人要严格现场管理,对每次的栽植花卉质量、品种规格及工程量进行现场确认,留有详细的现场影像资料,便于完工后结算。

4、单次竣工验收(采购验收)应严格把关,并接受区纪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组的监督检查。

5、对于中标单位供货或施工延迟、不能按照要求完工的,应进行约谈、打折等措施,确保实施效果。

6、本项目实施范围内服务期内更换鲜花4—6次,确因中心工作需要需对部分花卉进行更换时,应及时做好核量等相关工作,结算按照中标单价乘以面积的方式由区园林中心据实结算。

7、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区公共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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