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工程建设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工程建设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工程建设
原项目编号: 2024BFAG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工程建设补疑3
(2024BFAGZ*****)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P9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 3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得3分”。
请问,我司拟提供竣工验收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EPC项目业绩,并且在该项目中我单位承担全部的施工任务,请问该业绩作为项目经理业绩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
答:EPC业绩不予认可。
2.我司拟提供项目经理业绩中,合同与竣工验收资料项目经理不一致,过程中有变更,资料齐全,我司拟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资料(盖有建设单位章),及变更后的施工许可证(盖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章)作为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可作为项目经理业绩评审,但须同时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资料(盖有建设单位章)及变更后的施工许可证(盖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章),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联合体协议是否写“无”,请明确;
答:可以。
4.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经理承诺模板”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版本不一致,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经核查,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经理承诺模板”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版本并无实质性区别,均予以认可。
5.投标文件格式中无“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模板,是否按照P197合同中“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模板”上传?请明确
答:可以,此项不作评审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版本不一致,以哪个为准?是否需按照招标文件格式中模板额外上传一份至其他资料?请明确;
答:经核查,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版本并无实质性区别,均予以认可。
7.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第296-299页,“(十八)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二十一)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四项,是否可以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报价文件“投标函附录中”中?请明确。
答:可以。
8.商务评审中,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同一个业绩能否同时给予认可?请明示。
答: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认可。
9.根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P91至P93页2.2.2(2)条款中投标人业绩自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得3分。项目经理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得3分。
问: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否使用同一个业绩?
答: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认可。
10.按照招文要求,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需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包含范围较广,且职称评定根据地域和叫法的不同。请问: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控制、热能、供热、通风、制冷、空调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是否都能认可?
答: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
11.补疑1对投标函附录修改后如下:(1)各单体及大型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下浮率 A=1-(投标总报价-含税其他项目金额)/(控制价-含税其他项目金额)*100%;
请问这里的投标总报价是指各单体土建工程及大型土石方工程的投标总报价,还是指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
如果是指各单体土建工程及大型土石方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那么按照补疑1的公式计算各单体土建工程及大型土石方工程的下浮率是不是都要求一致?
答:“分项名称”一行中的下浮率指的是投标总报价下浮率,后续各行表格中的下浮率指的是各分项工程下浮率。
12.经现场踏勘,医技综合主楼南侧消防扑救场在红线外,且为现有厂房,该位置对一期验收有影响,何时可以提供场地。
答:供地手续正在办理,验收前提供。
13.地库西侧距离一期较近,根据支护图,局部位置占用一期东侧道路,该位置围墙、地下管线等需要调整,对一期是否有影响。
答:支护做法对一期主体结构无影响。支护结构桩顶降坡为提高基坑工程的安全性和经济性,西侧局部与现状围墙及管线有重合处,可优先减小放坡平台宽度,以及适当减小放坡坡比至1:0.75的方式处理。若对一期道路、管线等有破坏,需原状恢复,费用含在总报价中。
14.场地西南角的变压器在基坑边缘,该设备是否迁移?
答:复核变压器与基坑坡顶线水平距离,大于1.5米则可以不考虑迁移。若需迁移,检验检测报供电部门审批,迁移所需全部费用等含在总报价中。
15.是否有临时水电接入点。
答:施工临时水电需中标人自行报装。相关费用、要求、中标人应承担的工作等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执行。
16.异常低价规定指标:88%,是否指含其中暂列金额 *******.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0元,总承包服务费 ******.00元的下浮率,即异常低价指标为*********.05*0.88=*********.40元,还是(*********.05-********.00)*0.88+********.00=*********.40元?
答: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0.88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17.招标文件276页,如下图A填下浮率时是包括其它项目清单在内的下浮率,还是扣除其它项目清单后的下浮率?
答:扣除其它项目清单后的下浮率。
18.招标文件277页中说明1:各土建工程下浮率为:1-(该分项工程投标报价-其他项目金额)/(相应分项工程控制价-其他项目金额);由于其它项目金额为不含税金额。是否修改为:土建工程下浮率为:1-(该分项工程投标报价-其他项目金额*(1+税率))/(相应分项工程控制价-其他项目金额*(1+税率))
答:招标补疑1对此描述有修改,详见招标补疑1。
19.请问这里的下浮率A是直接在控制价*********.05下浮10-12%之间,还是按照补疑1中给的公式 A=1-(投标总报价-含税其他项目金额)/(控制价-含税其他项目金额)*100%下浮?
答:按招标补疑1中要求计算下浮率。
20.招标文件第92页,项目经理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 3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得3分。
我单位拟提供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竣工时间和项目体量等均满足评审要求,并且在该项目中我单位承担全部的施工任务,请问该业绩作为项目经理业绩,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EPC业绩不予认可。
21.招标文件第55页,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我司拟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为建筑设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为机电工程专业分类专业,我司拟提供该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建筑设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视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2.招标文件第55页,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我司拟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为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高级职称,为机电工程专业分类专业,我司拟提供该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高级职称视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第二部分 招标人补充内容
一、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七)温馨提示中以下几条描述取消:
1、第6条“市政管网接驳费用:包括给、排水管道与市政管网对接,以及对接处井室阀门安装、检查井开孔及修复、红线内外破除恢复、绿化移植恢复、土方挖填等,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防护以及相关部门手续办理等,另本次图示接驳点为暂定接驳点,后期接驳位置如有调整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后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清单不单独列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取消;
2、第44条“室外给水接至市政给水管网段、消防水接至消防泵房段涉及需要破除及恢复原路面或移除原绿化及恢复等费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所产生费用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取消;
3、第52条“供水、供电、燃气、有线、通信等管线外接,需破除和修复市政道路接引点的,相关破复费用、手续的办理费用,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不单独列项。破除或保护、迁移等方案须经业主、监理确认(主管部门认可审批)”取消;
4、第54条“产权单位的管杆线及沿线市政管网、道路对接费,主要包括管网、线网、路网等与市政管网、线网、路网(包括与分包单位管网、线网、路网)等的无缝对接费;投标单位自行结合图纸及规范,自行考虑在报价中,清单控制价不单独列项。”取消;
5、第94条“装饰灯具软管费用:装饰灯具与结构内管道连接需采用软管连接,清单控制价不单独列项,投标人根据设计图纸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一次性包死,中标后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形式的费用增加,中标人须按照图纸要求及相关规范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并确保验收移交。”取消;
二、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七)温馨提示中以下几条描述调整:
1、第72条原叙述“本项目各类装饰面层涉及的压条及装饰条,包管,包柱,变形缝处节点,暗门做法,暗藏灯带,与原建筑结构、幕墙交接处节点等做法,投标人综合考虑在装饰面层清单项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修改为“本项目各类装饰面层涉及的压条及装饰条,包管,包柱,变形缝处节点,暗门做法,与原建筑结构、幕墙交接处节点等做法,投标人综合考虑在装饰面层清单项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2、第73条原叙述“本项目天棚吊顶工程中,如吊杆、吊筋加长,灯具、风口、喷淋等开孔及配合安装,成品检修口安装,与其他装饰面层、设备交接处的加固,各类装饰线条、灯槽、灯带、投影幕布盒等,投标人综合考虑在吊顶清单项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修改为“本项目天棚吊顶工程中,如吊杆、吊筋加长,灯具、风口、喷淋等开孔及配合安装,成品检修口安装,与其他装饰面层、设备交接处的加固,收边收口、局部线条、投影幕布盒等,投标人综合考虑在吊顶清单项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三、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本项目电机检查接线、双电源调试、亮化系统调试、接地系统调试等,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与安徽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2024年11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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