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二次

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二次

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招标公告,在阜宁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FZC[2024]55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二次)

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273.53万元(其中一标段:155.25万元;二标段118.28万元。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采购需求: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二次),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拟对下属377辆各类车辆进行保险服务采购,包含柴油车、新能源车、校车、商务车、皮卡等多种车型。保险服务内容将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商业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5、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二次),本次采购为两个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服务内容

一标段(209辆)

1.交强险:根据车辆固定基本保费及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其保险条款、基础费率等均由保监会统一规定固定费率与责任限额(此部分不进行报价)

2.商业险:车辆商业险(三责险150万元)自主定价系数报价:自主定价系数报价不得高于银保监会规定的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标。

3.承运人责任险:车辆承运人责任险(保额40万/人)保费投标报价:保费最高限价为 100元/人,高于限价的视为无效标。

二标段(168辆)

1.交强险:根据车辆固定基本保费及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其保险条款、基础费率等均由保监会统一规定固定费率与责任限额(此部分不进行报价)

2.商业险:车辆商业险(三责险150万元)自主定价系数报价:自主定价系数报价不得高于银保监会规定的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标。

3.承运人责任险:车辆承运人责任险(保额40万/人)保费投标报价:保费最高限价为 100元/人,高于限价的视为无效标。

5.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满足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再进行扫描)】;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取得保险监管部门核准且具备经营许可资格的保险公司,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独立法人授权经营的分支机构身份。若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则需提供保险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独立法人授权经营的分支机构,则需提供该分支机构的保险许可证(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招标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腾讯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录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香港路596号

联系人:姚必芹 联系电话:189*****66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超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路665号中国电信(长春路营业厅旁12楼)

联系人:李彦妮 联系电话:133*****31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彦妮

联系电话:133*****316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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