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万达广场B区2号楼A段商业1单元4号商业房产
唐山市路南区万达广场B区2号楼A段商业1单元4号商业房产
拍卖公告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9日10时至2024年12月2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一、拍卖标的物:唐山市路南区万达广场B区2号楼A段商业1单元4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887.71平方米。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特别提醒:
1、估价结果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
2、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二、实物状况和权利负担:拍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司法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表所披露的以及图片和视频所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拍卖方式: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时五分钟,竞买人可在延时期限内继续竞价。
四、咨询和看样:本院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 2024年12月13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9:00-11:15,下午14:30-16:45,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315-*******,王法官。
本院已委托河北瀛海拍卖有限公司作为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物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查验等工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电话181*****944。
五、权利申报和异议提出:申请执行人参加拍卖申请免交拍卖保证金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
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能够证明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材料,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材料的或未参与标的物竞拍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本院执行行为或者标的物权属存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申请。
六、竞买人条件和资格: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如竞买人未注册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数位竞买人联合共同竞买的申报程序,参照以上程序办理。如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限,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如买受人无法到本院,委托代理人应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
本院组织的一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均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约束,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时必须具备拍卖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相应法律后果。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限购、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竞买报名和保证金、剩余价款的交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络客服专线:023-********转1。4009-010-838。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唐山西城支行,账号:623*****300********);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和悔拍责任: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并在平台公示,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过户办理和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和案款收据。本院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1.对拍卖标的物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对拍卖标的物具备初始登记条件,但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3.对拍卖标的物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4.对拍卖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按照标的物权利现状取得,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办理涉税事宜。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欠缴情况。
在本次拍卖之前因标的物交易而欠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0315-*******王法官
监督电话:185*****082(不接受咨询)
法拍咨询电话:181*****944
联系地址:唐山市路南区燕新路16号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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