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房建公寓段2025年达州公寓、秀山公寓、万州北存车场、泸州公寓汽车接送服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
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房建公寓段2025年达州公寓、秀山公寓、万州北存车场、泸州公寓汽车接送服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
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房建公寓段2025年达州公寓、秀山公寓、万州北存车场、泸州公寓汽车接送服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4-853)
重要提示:国铁采购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招标条件受重庆房建公寓段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房建公寓段2025年达州公寓、秀山公寓、万州北存车场、泸州公寓汽车接送服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项目名称: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房建公寓段2025年达州公寓、秀山公寓、万州北存车场、泸州公寓汽车接送服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房建公寓段达州公寓、秀山公寓、万州北存车场、泸州公寓提供接送服务(含夜间、凌晨),本项目共计1个包件。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表(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址:https://www.mot.gov.cn备案查询截图)。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不得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据实提供);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5天)车辆租赁业务服务的业绩不少于2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结算清单),并附不少于1个由服务单位出具履约信用良好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同时与业绩证明材料一致)。
3.4信誉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结果截图);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所投包件的服务能力,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驾驶员不得少于3人,须持双证上岗(汽车等级相符的驾照和运营资格证,驾龄不得少于3年(驾照属于升照的,获取时间不得少于3年),提供驾照复印件及运营资格证复印件);
3.5.2提供服务的车辆上户日期不得超过5年或行驶公里数不得超过20万公里;
3.5.3车辆技术状况完全符合GB7258-2017/XG2-202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规定,年度审核、技术检测合格(须提供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车辆须有营运车保险(须提供保险复印件);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权均属投标人(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
3.5.4投标人中标后须使用投标时经评审的车辆提供服务;
3.5.5投标人提供的驾驶员数量须满足招标人夜间、凌晨的接送服务(须提供书面承诺);
3.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请投标人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4年12月3日00时00分起至12月8日00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供应商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PDF版(格式见附件1)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4年1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
8.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中标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 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 | 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 1亿元以上 |
代理服务费费率 | 1.5% | 1.3% | 1.0% | 0.7% | 0.5% |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10.联系方式详细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道铁路四村26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2*****661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廖冶
联系电话:134*****154/028-********
邮箱:*********@qq.com
11.其它1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按照参与包件每包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一包一缴,每包缴纳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详见智慧保证金系统自动生成的对应包件虚拟账号信息。请勿汇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投标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保证金。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投标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点击对应包件进行银行转账(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专工姓名(某某某))。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11.3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
投标人信息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寄地址 | |
项目名称 | |
包件号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
年月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天,含税) | 合同预计执行金额(元,含税)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01 | 1 | 达州公寓汽车接送 | 提供2辆9座新能源电动商务车(含驾驶员)接送司机、机械师、乘务员等。线路一:达州行车公寓-达州机务折返段派班室(往返约8公里);线路二:公寓接上级(成都局集团公司)调图等通知,新增加的接送地点。 | 天 | 365 | 1517.2元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在合同履行期间,接上级(成都局集团公司)调图等通知,不再需要接送业务时,本合同履行终止,具体结束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达州 | 无 | |
2 | 泸州公寓汽车接送 | 提供1辆9座新能源电动商务车(含驾驶员)接送司机、机械师、乘务员等。线路一:泸州公寓-泸州存车场公寓(往返约10公里);线路二:泸州公寓-外租酒店(往返约4公里)线路三:公寓接上级(成都局集团公司)调图等通知,新增加的接送地点。 | 天 | 365 | 589元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在合同履行期间,接上级(成都局集团公司)调图等通知,不再需要接送业务时,本合同履行终止,具体结束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泸州 | 1.每日接送4-12趟次,不足4趟时,每减少1趟减50元/趟次;超过12趟次时,每增加1趟次增加30/趟次。往返为一趟次。 2.根据数量据实结算。 | ||
3 | 秀山公寓汽车接送 | 提供3辆9座新能源电动商务车(含驾驶员)接送司机、机械师、乘务员等。线路一:秀山公寓-秀山车站机车乘务员进出专用通道(往返约6公里);线路二:秀山公寓-秀山车站货场(往返约6公里)线路三:公寓接上级(成都局集团公司)调图等通知,新增加的接送地点。 | 天 | 365 | 2295元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在合同履行期间,接上级(成都局集团公司)调图等通知,不再需要接送业务时,本合同履行终止,具体结束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秀山 | 1.每日接送35-60趟次,不足35趟时,每减少1趟减15元/趟次;超过60趟次时,每增加1趟次增加15/趟次。往返为一趟次。 2.根据数量据实结算。 | ||
4 | 万州北存车场公寓汽车接送 | 提供2辆9座新能源电动商务车(含驾驶员)接送司机、机械师、乘务员等。线路一:万州北站车站停车场-万州北存车场公寓(往返约6公里);线路二:公寓接上级(成都局集团公司)调图等通知,新增加的接送地点。 | 天 | 365 | 1544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在合同履行期间,接上级(成都局集团公司)调图等通知,不再需要接送业务时,本合同履行终止,具体结束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万州 | 1.每日接送总趟次超过60趟次时,每增加1趟次增加40元/趟。 2.根据数量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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