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市政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水厂三期项目排烟天窗询价采购函

中铁十七局集团市政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水厂三期项目排烟天窗询价采购函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七局/市政公司/无锡太湖污水处理厂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02 11:58:07
投标截至时间:2024-12-05 07:00:00
内容:

中铁十七局集团市政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水厂三期项目排烟天窗询价采购函

询价编号:WXTHSC-WZXJ024

公司:

因无锡太湖新城水厂三期项目总降站排烟需要,我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市政公司拟询价排烟天窗,请贵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7:00前将报价上传铁建云采平台。(逾期的视为无效报价,多次报价以末次报价为准)。

一.物资需求计划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型号(cm)

净空尺寸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总价(元)

含税总价(元)

税率

备注

PYTC01

电动采光排烟天窗

2

C1XT-3020

3.36*1.795m、1. 76*3.4m





安装含机械、人工等费用

铝合金阳关板屋顶排烟天窗

2

GHPC-1530

3.03*1.5m





安装含机械、人工等费用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资料统一命名为2024年12月6日中铁十七局市政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水厂三期项目排烟天窗询价函,内容包含供应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身份信息等信息。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或者经销商参与报价。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原材料由乙方提供,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电动采光排烟天窗按照《标准图集-18CJ87-1采光、通风、消防排烟天窗》 (18CJ87-1-GHPC1530(P6-9))、铝合金阳光板屋顶排烟天窗按照《11CJ33 通风采光天窗》(11CJ33-C1XT-3020)执行。

4.货物验收方式:到场后,物资、试验、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联合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及时退场,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调换合格产品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按照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合格探伤报告。

5.质量要求:质保期24个月,24个月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损坏,乙方免费更换并赔偿甲方对应损失。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10天内陆续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无锡市新吴区运河西路158号。

8.货款结算支付:

8.1.货款的支付时间: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该月结算材料款的80% ,质保金为合同总额的5%。该排烟天窗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资料后3个月内支付至95%,剩余质保金在质保期(最后一批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满后3个月内支付至100%(若该排烟天窗工程验收时间晚于质保期时间,质保金连同剩余货款在项目排烟天窗工程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资料后3个月内支付至100%)。

8.2货款的支付方式:网银支付。

8.3.预付货款:无。

9.报价有效期:90日。

10其他:见附图。电机质保三年, 阳光板10年,其他整体材料及设备质保一年。已上报价含材料及安装。安装含机械、人工、转运等费用。预留电线等连接端口。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林军伟 电话:173*****990

采购方:中铁十七局集团市政建设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水厂三期项目部 2024年12月1日


,无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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