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南车辆段内燃调车机维保项目公开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南车辆段内燃调车机维保项目公开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南车辆段内燃调车机维保项目公开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昌南辆采﹝2024﹞061号)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内燃调车机维保项目进行二次公开询价公告,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交付日期

交付地点

备注

1

内燃调车机维保

轨道车/JMY400型、JMY600型、LMY380型、JN8型

1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南昌南车辆段向塘、鹰潭检修车间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物资的营业资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业绩要求:投标方须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以来)铁路单位的投标物资业绩,提供铁路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方式

4.1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及附件2《技术规格书》。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报名响应及下载文件,未在平台报名响应及下载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4.2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日12:00至2024年12月7日17:00。

4.3报价人将密封的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在公告结束前递交到项目联系人处(报价资料成册,封面显示采购编号),否则为无效报价。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文件、资格证明或业绩文件,以及对《技术规格书》的响应承诺文书等。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参与报价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报名前联系项目联系人进行详细了解该项目安装使用等情况,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合理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并签字,报价人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章后一并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3《报价函》以单份总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

5.5报价人必须完全响应报价函及技术规格书。

5.6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7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以经评审的最低价且低于限价方法进行评审。

5.8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9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向塘镇向铁北大道15号

项目联系人:戴工

电话:0791-********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

日期:2024年12月01日

附件1:报价函

附件2:技术规格书

,南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内燃调车机 车辆段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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