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制造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二询比价采购四次公告
装备制造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二询比价采购四次公告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
危险废物处置(二)公开询比价采购四次公告
一、招标概要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现有废活性炭(棉)、废紫外线灯管一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装备制造分公司所产生的废活性炭(棉)、废紫外线灯管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活性炭(棉)的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是含有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紫外线灯管的废物类代码是HW29,废物代码900-023-29,是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根据环保要求,以上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处置,现对该项目处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项目招标处置内容、外运工期
1.处置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装备制造分公司废活性炭(棉)、废紫外线灯管处置招标项目。详见下表: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危险废物物资明细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年 (预计) | 存放 地点 | 备注 |
1 | 废活性炭(棉) | / | 吨 | 1.25 | 装备制造分公司危废暂存库 | 拟签订一年期处置服务协议,处置费用为包年处置服务。 |
2 | 废紫外线灯管 | / | 吨/根 | 0.05/50 | 装备制造分公司危废暂存库 | 拟签订一年期处置服务协议,处置费用为包年处置服务。 |
2.物料明细中数量以现场过磅数量为准。
3.物资所在地: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危废暂存库。
4.其中废活性炭(棉)、废紫外线灯管的中标条件:中标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规定,对废活性炭(棉)、废紫外线灯管进行处置。处置费用为包年处置服务。
5.商务条款:在处置方式满足国家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报价价格最低单位中标。所报价格含增值税价格,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发票挂账后付款)。
6.中标单位接到装备制造分公司通知5天内完成危废转移,每延误1天,扣减处置服务费500元。
三、报名须知
(一)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bid.zyepp.com)”注册用户。
2、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报名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法》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对处置废物类别HW49、HW29,废物代码为900-041-49、900-023-29的危废单位具备:
⑴、营业执照、危险废物HW49、HW29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其它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
⑵、接收单位要求为河南省内注册单位;
⑶、运输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组织机构代码证、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驾驶员驾驶证及押运人员资格证等其它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
⑷、投标单位应具备河南省危险废物环保资质认定证书;
⑸、中标处置单位负责办理转移联单手续。
(6)、商丘境内具有废物代码900-041-49、900-023-29收储资质的集中收集试点单位,也可参与本标段,但需要提供批复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危险废物收集业绩合同至少1份,并经过我公司环保部门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7、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不得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8、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让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9、报名方从中原云商报名后,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核。需到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正式通过资格审核。
(二)报名要求
1.报名需提供报名人资质及相关资料。
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方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并上传。
(2)现场查看时间:2024年12月9日12:00前。
(3)联系人:装备制造分公司供应管理部席理明 0370-*******
(4)地 址:河南省永城市侯岭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
⑹中原云商投标:投标单位报名并经装备制造分公司供应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即可在中原云商网上进行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4:00(具体以“中原云商”截止时间为准)。
2.报名方需满足下列要求方可报名(报名方以下简称乙方)
⑴废活性炭(棉)、废紫外线灯管的拉运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⑵拉运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环保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⑶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相关措施,确保不发生污染,因污染产生的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
⑷在拉运过程中,若发生村民等阻挠的,由乙方协调解决,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⑸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应遵守装备制造分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现场调度与管理,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拉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赔偿。
⑹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物资类别装运,保证依照合同条款要求的时间节点拉运,如乙方不能再规定时间内拉完甲方指定的物资,由此造成的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其它说明
1.投标方企业法人委托其他人员参与投标的必须有正规书面委托书;
2.本招标公告在永煤集团协同办公网及“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发布;
3.中标单位必须按合同签订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拉运完;
4.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中断合同;
5.任何单位如对本标段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直接向装备制造分公司纪检监察部反映,联系人:李昆玉,电话0370-*******。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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