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公安局无人驾驶航空器采购项目
新平县公安局无人驾驶航空器采购项目
新平县公安局无人驾驶航空器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新平县公安局无人驾驶航空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楼608室或云南信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nxszb.com)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3.1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2地点:云南信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08室)或云南信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nxszb.com);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古城街道新平大道29号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12-09 15:00:00
发布时间:2024-12-02 13:57:32
采购编号:YNYXA**********Z202*****147
采购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供应商资格:1.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2023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标签: 无人驾驶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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